美沙酮治療計劃
檢討報告
保安局禁毒處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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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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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引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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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檢討的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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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檢討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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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檢討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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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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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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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香港美沙酮治療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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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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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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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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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整體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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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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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市民的觀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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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工作人員的觀感和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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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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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香港美沙酮求診者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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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香港的藥物濫用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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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一九九八年香港藥物倚賴者的總人數和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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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美沙酮求診者的概要和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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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與上一次一九九五年研究的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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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對美沙酮治療計劃的功用和成效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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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求診者可見的社會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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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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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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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美沙酮治療計劃的所需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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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人手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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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與其他戒毒療康模式相比的總運作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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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社會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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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海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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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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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替代/輔助藥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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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引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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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丁丙諾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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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左旋 -a -乙q美沙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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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中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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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納曲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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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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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海外國家使用美沙酮戒毒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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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引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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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澳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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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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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法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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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新加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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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瑞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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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荷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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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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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英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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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新西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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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世界壎芠梒揪瘋[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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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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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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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
美沙酮治療計劃在監察和預防愛滋病工作方面擔當的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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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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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愛滋病毒/愛滋病自願呈報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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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愛滋病毒血清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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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行為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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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美沙酮用者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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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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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
美沙酮治療計劃在達致其宣稱目標方面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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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
建議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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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
實施 |
第 一 章
引言
1.1
1.1.1 香港在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以下簡稱"療康服務")方面,採用提供多種模式的方針,以切合背景各異的藥物倚賴者的不同需要。在各種不同治療模式中,在一九七二年已開始運作的美沙酮治療計劃(以下簡稱"美沙酮計劃")是唯一一種可照顧不適宜或不願意接受住院或其他治療方式人士需要的"代用"治療。美沙酮計劃提供自願門診式服務,讓求診者可以與家人同住,照常工作或上課,也可繼續從事各種日常活動。本港的美沙酮計劃分為兩種。海洛英倚賴者可選擇"代用"治療法,服用由醫生開處足夠劑量的美沙酮代替非法吸食海洛英。他們也可以參加"戒毒"計劃,在一段時間內逐步減少美沙酮的劑量,以戒絕毒癖。
1.1.2 美沙酮是一種合成類鴉片藥物,最初在一九四一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由德國發展,作為嗎啡以外的另一種止痛藥物。一九六四年,美沙酮初次在紐約用於海洛英倚賴者的代用治療,自此之後便成為全球最廣泛應用於治療鴉片類毒癮的藥物之一。美沙酮初次在一九六四年用於代用治療之前,主要用於為海洛英倚賴者斷癮(即戒毒);戒毒的過程甚短,實際上只利用了美沙酮部分有用的潛質。另一方面,美沙酮代用治療指戒毒者經過最初一段穩定期後,固定每日服用一劑美沙酮作治療之用,同時還會接受醫療、康復和輔導的服務。
1.1.3 美沙酮代用治療源於一種用以抑制海洛英毒癮的干預治療。目前在香港,它在公眾健康方面更有另一項重要功能,就是協助遏止愛滋病毒在靜脈注射毒品的鴉片類藥物倚賴者之間蔓延。
1.1.4 自從美沙酮計劃在一九七二年推行以來,政府一向密切監察該計劃的功用和成效。一九九四年,美國一位戒毒治療專家紐曼教授曾經來港訪問及為港府提供顧問意見。他的其中一項建議,就是重申美沙酮計劃在政策和實際執行上均十分有效。當局根據他的建議,在一九九五年詳細檢討了美沙酮求診者所獲得的療效效益。一九九六年,當局就美沙酮求診者的概況作出調查,以研究美沙酮計劃是否需要作出任何改變。
1.1.5 一九九九年五月,禁毒常務委員會轄下的戒毒治療及康復小組委員會決定就美沙酮計劃進行全面檢討,作為進一步監察該計劃效用的一項重要措施。這項檢討也一併研究過去二十多年來環繞這個治療模式的種種爭論,即"美沙酮只不過是另一種取代海洛英而又可令人上癮的藥物",以及近期據稱可代替美沙酮的新藥。
1.1.6 這次檢討是因應現有美沙酮計劃所宣稱的目標而進行。有關目標可見於第2.2.1段。
1.2 檢討的目標
1.2.1 檢討的目標是評估美沙酮計劃的功用和成效,找出須要改善的地方,並研究在戒毒和代用治療方面,除美沙酮外是否還有其他選擇。
1.3 檢討範圍
1.3.1 檢討範圍涵蓋下列各項:
1.4 方法
1.4.1 工作小組和附屬小組
1.4.1.1 一個由蔡元雲醫生擔任主席並由17名委員組成的檢討美沙酮治療計劃工作小組在一九九九年夏成立。工作小組並得到香港中文大學心理學系鄧素琴教授和禁毒處及壎芵p的代表提供支援。工作小組的成員名單及職權範圍分別載於附件I和II。
1.4.1.2 工作小組下設兩個附屬小組,分別為代用治療小組和戒毒小組。這兩個附屬小組的成員名單及職權範圍分別載於附件III和IV。
1.4.1.3 一九九九年十月,另一個專責小組宣告成立,負責研究與美沙酮計劃檢討有關的小組座談會研究的設計和推行。該專責小組的成員名單及職權範圍分別載於附件V和VI。
1.4.1.4 由一九九九年五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期間,工作小組及兩個附屬小組共開會13次。另外,工作小組曾參觀三間美沙酮診所,分別是東邊街美沙酮診所、深水鶿沙酮診所和石峽尾美沙酮診所。
1.4.2 研究
1.4.2.1 更新美沙酮求診者的資料
1.4.2.1.2 更新工作包括兩部分:(i)分析美沙酮求診者的概況,及(ii)進行調查,研究美沙酮求診者在接受治療前後的概況和觀感是否有任何轉變。第(i)部分的對象包括所有在一九九八年參加美沙酮計劃的藥物倚賴者,而第二部分的調查則包括所有在一九九七和一九九八年新登記參加美沙酮計劃,而在研究進行期間仍繼續接受美沙酮代用治療的人士。
1.4.2.1.3 在更新工作的第一部分,共分析了7 669名美沙酮求診者的概況及從檔案室抽取所有這些求診者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的報告。此外,又從美沙酮求診者資料檔案室取得有關數據並加以結合,成為資料庫作分析之用。詳細報告載於附件VII。
1.4.2.1.4 在更新工作的第二部分,共揀選了922個新登記個案以供包括在調查之內。數據收集工作已由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七日至十月二十二日在全部21所美沙酮診所進行。詳細報告載於附件VIII。
1.4.2.2 美沙酮治療計劃小組座談會研究
1.4.2.2.1 為了補充從美沙酮計劃的調查所收集的資料,有關人員進行了一項小組座談會研究,以便找出上述調查所包括對象以外的目標團體詳細的概況資料,以及他們對美沙酮計劃的看法和觀感。
1.4.2.2.2 調查所包括的對象共有五類(包括藥物倚賴者和服務提供機構),共分成十個不同組別。各組的特點如下:
兩個組別:
三個組別:
兩個組別:
一個組別:
兩個組別:
1.4.2.2.3 此外,是次調查亦由美沙酮計劃、戒毒所、善導會、基督教互愛中心和明愛黃耀南中心物色了一些藥物倚賴者來進行。
1.4.2.2.4 除此之外,也從美沙酮計劃內物色了部分員工及從非政府機構中物色了一些與藥物倚賴者有前線接觸的社工進行。
1.4.2.2.5 為了方便目標對象之間進行討論及從同一組別中收集到更多意見,每個組別均包括不同性別、年齡和背景的成員,成員組合可以說是來自四方八面的。
1.4.2.2.6 透過有基本系統的小組討論,調查收集了有關目標對象對美沙酮計劃的觀感和整體評價等多方面資料。而戒毒機構的社工和懲教署人員則協助帶動小組座談會的討論。討論內容由香港中文大學研究助理員/博士生負責記錄。
1.4.2.2.7 小組座談會的會晤由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至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六日進行,參加人數共80人。詳細的報告載於附件IX。
1.4.2.3 量度市民對政府表現的滿意程度的調查
1.4.2.3.1 一九九九年六月,港府的效率促進組委託ORC 國際公司進行一項前期調查,以量度市民對政府表現的滿意程度。該項調查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八月四日期間進行。
1.4.2.3.2 有關方面考慮到有需要收集市民對美沙酮計劃觀感的最新資料,因此設計了數條有關問題納入調查問卷內。為配合美沙酮檢討計劃的調查目標,在效率促進組進行的調查中,受訪者被問及對美沙酮計劃的認識和滿意程度,作為其中一項衡量政府表現的方法。調查人員以電話成功訪問了700名市民。詳盡的報告載於附件VIII。
1.4.2.4 以往有關美沙酮治療計劃的研究
1.4.2.4.1 在檢討進行期間,有關方面詳細閱覽了以往關於美沙酮計劃的研究報告及有關文獻。這些包括:
1.4.2.5 美沙酮在其他國家/地區的應用
1.4.2.5.1 在檢討過程中,有關方面也研究了海外國家使用美沙酮代用治療的經驗。這些國家包括:
1.4.2.6 海外國家使用新藥物以代替/輔助美沙酮的情況
1.4.2.6.1 有關新藥物或代替美沙酮的藥物方面,工作小組研究了關於左旋-a -乙q美沙酮及丁丙諾啡和一些中藥的資料。有關輔助藥物方面,工作小組也曾檢討納曲酮的使用情況。
1.5 總結
1.5.1 工作小組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已完成屬於研究部分的工作,包括閱覽有關資料、更新美沙酮求診者的資料,進行小組座談會研究等,並總結得出三個主要方向:
支持上述三個主要方向的檢討結果和工作小組的建議詳載於本報告以下的九章內。
第 二 章
香港美沙酮治療計劃
2.1 歷史
2.1.1 美沙酮計劃在一九七二年開始在本港推行,當時共有兩項為期三年的研究計劃,以試驗美沙酮為藥物倚賴者提供代用治療的效用。一九七四至七五年間,海洛英供應奇缺,零售價急劇上升。
2.1.2 一九七六年,當局進行的一項檢討顯示,在參加試驗計劃的1 500名藥物倚賴者中,超過90%求診者每天領取美沙酮劑量的期間是有工作的。由於美沙酮代用計劃十分成功,加上海洛英因供應嚴重短缺而零售價暴漲,以及藥物倚賴者可能從事各項犯罪活動而為害社會,政府決定在四間診所正式推行美沙酮門診代用治療計劃。
2.1.3 同年,政府亦在這四間診所引進美沙酮戒毒計劃,並另外開設15間診所,專門提供美沙酮戒毒服務。
2.1.4 一九七九年,共有21間美沙酮診所,所有診所均同時提供美沙酮代用治療和戒毒服務。
2.2. 目標
2.2.1 在這次檢討期間,美沙酮計劃的目標如下:
2.2.2 此外,由於美沙酮診所有足夠能力應付戒毒服務可能突然增加的需求,該計劃同時也負一種"安全網"的功能。事實上,據當局觀察,美沙酮診所的求診率往往跟隨海洛英零售價的波動而有所不同。
2.3 運作
2.3.1 收取求診者的"準則"及評估
2.3.1.1 香港的美沙酮計劃採取門戶開放政策,求診者不分性別、年齡、種族、宗教信仰或國籍,都可獲得服務。該計劃並無輪候名單,因此新求診者來到診所時即可獲得醫生接見。
2.3.1.2 美沙酮計劃收取求診者的準則,是他們必須是醫學上無即時生命危險的鴉片類藥物倚賴者。求診者如因患病而被診治醫生認為不適宜接受美沙酮治療,會獲轉介往專科診所/醫院接受診治,並建議他們在健康情況好轉後始返回美沙酮診所接受治療。年齡在21 歲以下或染上毒癮不足兩年的求診者,會先獲鼓勵參加住院戒毒治療及康復計劃。不過,如果求診者認為住院治療會妨礙他們的工作或上學等,可獲美沙酮計劃接納。對於年齡在18歲以下的求診者,一般須獲得家長同意後才可參加美沙酮計劃。
2.3.1.3 由於大部分已登記的求診者在登記前都有濫用藥物,診所方面無法確知他們對美沙酮的耐受性。因此,診所會初步建議一個合適的美沙酮劑量,並在其後的兩個星期逐步增加。一般來說,最初處方的美沙酮劑量不應超過30毫克。診治醫生在第一次與求診者面談時,會根據求診者每天濫用藥物的次數和估計份量、吸食方法、開支及在面談前可能曾經濫用藥物,試行評估求診者對鴉片類藥物的耐受性。
2.3.1.4 求診者獲接納參加美沙酮計劃時,診所人員會詳細記下他的病歷和社會背景,並為他檢查身體。此外,診所人員又會為他填寫一份有關濫用藥物和性行為習慣的表格,及檢查靜脈及身體其他部分的注射痕跡。求診者也會獲得有關藥物濫用和愛滋病的輔導服務,包括使用避孕套和正確處置針筒等。
2.3.1.5 醫生往往對以香煙及吸入煙霧方式濫用藥物的求診者較難作出診斷,通常只能透過驗尿才可確定。因此,根據規定,每個新求診者均須接受尿液測試,其尿液樣本會在第一次求診時一併收取。
2.3.1.6 工作小組知悉,美沙酮計劃會為求診者進行評估。小組認為,這類評估十分重要,而且其重要性已為海外國家確認。根據海外國家的經驗,作出評估的主要目的是可以有更多有關求診者的資料作為基礎,以便向他們提供護理和適切的服務,以及在協助他們治療、康復和重返社會時提供一系列支援服務。透過初步評估及重新評估取得的資料,可使在不同治療階段的求診者得到更適切的服務。
2.3.1.7 工作小組認為,求診者的初步評估應在他們參加美沙酮計劃後,以更詳細和更有系統的方式盡快進行。這類評估的目的,是方便日後的監察和檢討求診者的進展,並評估求診者對社會心理、教育和就業等支援服務的需要。在進行這類評估時,應考慮採用一些量度方法如"毒癮嚴重指數"(載於附件X)。所謂"毒癮嚴重指數"是指透過有系統的面談,就酗酒及/或藥物倚賴者生活中的七個經常受影響的範圍,評估求診者問題的嚴重程度。這七個範圍包括醫療狀況、就業、藥物濫用、酗酒、違法活動、與家人關係和精神狀況。評估完成後,診所人員便應為求診者制定個別的治療計劃,包括的項目可以有以下各點:
小組認為,在美沙酮計劃下,應給予機會求診者參與制訂其個人治療計劃。
2.3.1.8 有見及此,工作小組認為必須在美沙酮計劃內加入一個有系統的求診者重估機制。這個重估機制應被視為一種工具,用以檢討求診者的狀況、協助維持求診者參加計劃的動機,並方便日後在適當時候把他們轉介往合適的治療模式。這樣也可讓求診者在制訂他們本身的治療計劃時有更大參與。這個機制以一套運作程序為基礎,以便對求診者日後的治療計劃作出更定期和徹底的檢討。
2.3.1.9 工作小組認為應加強培訓員工對求診者進行評估的技巧,以配合加強評估工作的方針。
2.3.1.10 按照美沙酮計劃目前的運作,診所人員會在初次與求診者面談時為他們進行尿液測試。對於新登記和重新登記的求診者,診所在最初兩個月內每隔兩星期會為他們收集尿液樣本。對於正接受治療的求診者,每隔四個星期便會進行一次尿液測試。工作小組認為,為了密切監察求診者是否有濫用多種藥物等情況,診所人員應繼續定期為他們進行尿液測試。
2.3.2 診所的地點和環境
2.3.2.1 在檢討期間,全港共設有21間美沙酮診所,四間在港島,十間在九龍,七間在新界。這些診所的分布圖載於附件XI。
2.3.2.2 目前,大部分美沙酮診所都與普通科門診診療所共用設施。由於這些診所並非專門為提供美沙酮計劃而設,故提供美沙酮服務的設施十分有限。現有設施包括一個配藥櫃^、一個行政用的辦公室及一或兩個房間作醫生房和輔導室之用。
2.3.2.3 由於現有的診所面積有限,工作小組發覺有很多服務無法提供,例如職業技能講座、由臨H心理學家提供的支援服務、小組輔導服務、支援小組的活動及公眾健康教育活動等。因此,工作小組認為診所的環境應作出改善,以便提供較理想的環境提供更好的"護理服務"。診所內的設施可包括:
2.3.2.4 隨蚗藿狶齔翩A美沙酮診所也可用作提供額外活動的中心,例如:
2.3.2.5 為方便提供第2.3.2.4段所述的各項服務/活動,每間美沙酮診所可委任一名人員作為聯絡員。這些診所的活動應逐步增加,以達致提供"共同護理/綜合"服務的理想模式。同時,當局應訂立機制以監察進度。
2.3.3 開放時間
2.3.3.1 在21間診所中,六間由上午七時至下午十時開放,而14間則由下午六時至十時開放;在長洲的一間,則由下午一時至八時開放。所有診所均每日開放,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公眾假期。在颱風襲港期間,診所會作出特別安排,繼續開放為求診者服務。
2.3.3.2 由於病人求診的模式有所改變,若干美沙酮診所的開放時間自一九九八年四月以來已經調整。東邊街美沙酮診所目前是由上午七時至下午五時開放,而屯門美沙酮診所則由下午三時至十時開放。在颱風和暴雨期間,為方便求診者起見,保持開放的主要美沙酮診所數目由一九九八年四月起已由12間增至15間,而由二零零零年五月起更擴展至全部21間。診所的開放時間也會定期作出檢討。
2.3.4 代用計劃
2.3.4.1 在求診者參加美沙酮計劃兩星期後,他們的情況會穩定下來,診所人員會對他們作出評估,並說明遵守這項計劃和藥物的耐受性。診所人員也會介紹及深入解釋代用治療和戒毒治療這兩種可供選擇的治療模式。
2.3.4.2 對於許多不適宜或不能接受住院戒毒治療的藥物倚賴者來說,美沙酮代用計劃是較可取的選擇,而代用治療也成為本港協助藥物依賴者的主要模式。求診者只需每日到美沙酮診所一次,在診所人員面前吞服一劑美沙酮。他們可以如常與家人一起、工作謀生或上學,並繼續從事其他日常活動,而無須讓人知道他們染有毒癮。
2.3.4.3 為了收到最大的治療效果,求診者需要服食足夠的代用劑量。此舉也有助求診者無須同時服食零售海洛英作為補充。目前,獲認可為可達致最大療效的最起碼劑量是每天60毫克。不過,不少求診者每天獲配的最高劑量是70毫克。當局每年都會進行美沙酮計劃的劑量調查。一九九八年十一月,當局對持續參加美沙酮計劃至少六個月的求診者進行每天劑量調查。結果顯示,他們每天平均服用的美沙酮代用劑量是59.2毫克。在一九九九年,他們每天服用的平均劑量則是60毫克。
2.3.4.4 接受代用治療的求診者中途退出(即連續28天沒有接受治療)的情況頗為常見。他們重返診所接受治療時,須辦理重新登記的手續。
2.3.5 戒毒計劃
2.3.5.1 按照一般做法,遇有年齡在21歲以下或只有很短吸毒歷史的新求診者,診所人員會鼓勵他們考慮參加住院戒毒計劃,例如由香港戒毒會開辦的計劃。如求診者認為住院式治療妨礙他們工作或上學,要求以門診方式進行戒毒,有關人員便會向他們充分解釋門診戒毒計劃的性質和限制,並給予輔導。然後,他們會為求診者設計一套由三至五個月不等的戒毒試驗期。工作小組得知,由於朋輩影響的關係,世界各地門診戒毒治療的成功率都相對較低。因此,工作小組同意不能把戒毒成功的人數用作量度這計劃是否成功的唯一尺度。
2.3.5.2 求診者一旦登記參加戒毒計劃後,便會受到密切監察及須定期出席面談。如有需要,他們可隨時往見醫生或社工。求診者持續在兩星期內服用最高劑量後,所服的美沙酮劑量便會逐步遞減。
2.3.5.3 當美沙酮劑量減至零毫克後及維持了四星期,而尿液檢驗也證明求診者沒有重新吸食鴉片類毒品,求診者便可說是戒毒成功。如果失敗,診所人員會鼓勵他們再次登記參加香港戒毒會或其他機構開辦的住院計劃。如果求診者仍要求接受門診治療,診所人員會讓他參加代用計劃一段時間,直至求診者心理上準備好再次接受戒毒治療。讓求診者暫時接受代用治療的目的,是確保他們不會重新吸食零售鴉片類毒品,因為這些毒品既無品質保障,更會嚴重危害健康。
2.3.5.4 初步戒毒成功的求診者會接受為期18個月的善後輔導。在這段期間,診所人員每三個月會接見求診者及作出輔導,並替他檢驗尿液,測試是否有吸食鴉片類毒品。工作小組認為,這類輔導環節十分重要,旨在防止求診者重染毒癖,而這正是戒毒和復元過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困難的部分。
2.3.5.5 工作小組認為,雖然門診戒毒模式存有不少限制,但仍有不少求診者戒毒成功。
2.3.6 治療程序
2.3.6.1 根據現行制度,新登記的求診者服用的美沙酮劑量會按標準的治療程序逐步增加至盡可能規定的最高劑量。對於可能需要較高劑量的求診者,醫療人員會對他們的情況作出評估,然後才決定應開處的劑量。
2.3.6.2 如果求診者有特殊問題或醫療情況,可獲開處少於最高的70毫克劑量。這情況通常適用於有慢性疾病如哮喘的求診者,以及懷孕或正在戒毒的求診者。
2.3.6.3 求診者登記後,會獲得一張治療咭。求診者每次求診時,只須向配藥處出示這咭,便會獲配適當的美沙酮劑量。所有求診者均須在配藥人員面前服食美沙酮,不可把美沙酮帶離診所。
2.3.6.4 所有求診者只能在一間美沙酮診所登記。如須轉往另一診所,求診者必須得到醫生的同意及辦理轉診所手續,然後才可在另一診所重新登記。因此,參加美沙酮計劃的求診者不會出現雙重記錄。此舉可確保求診者不會在一天內前往不同診所領取數份美沙酮劑量。如果服食數倍份量的美沙酮,會對求診者構成危險。
2.3.6.5 由於科技進步,工作小組認為如資源許可的話,應考慮分階段把美沙酮計劃現時的人手操作數據管理系統逐步電腦化,以便精簡求診者轉診所的手續。長遠來說,電腦化有助撥出人手支援美沙酮計劃下的改善措施和工作。此外,工作小組同意應定期檢討現時的治療程序。
2.3.7 行政
2.3.7.1 美沙酮診所由醫療輔助隊隊員、醫生和社工提供所需服務。截至二零零零年十月底,美沙酮診所共有135名醫療輔助隊隊員和三名全職高級醫生提供服務和指導。同時,有43名醫生輪值為美沙酮求診者提供醫療護理。此外,有21名全職社工由香港戒毒會調派到這些診所,為藥物倚賴者提供輔導服務,照顧他們複雜的心理及社會需要。
2.3.8 支援服務
2.3.8.1 香港戒毒會的社工負責提供輔導服務。他們特別會對年齡在21歲以下的新登記和重新登記的求診者、21歲及以上的新登記者,以及21歲及以上重新登記者加強輔導。前兩類對象會在新加入時自動獲派一名社工提供輔導。至於第三類求診者,社工會根據他們的要求或醫生的意見,又或在社工認為有需要時,提供輔導服務。提供這種服務的時間表很有彈性,並會徵詢診所內醫生的意見後訂出。輔導服務可在診所開放時間以外及任何合適地點進行。有些診所本身有朋輩輔導員(即已康復的戒毒者)作支援。
2.3.8.2 除了預早安排的面談外,求診者也可隨時往見社工而無須預約。社工會盡可能即時提供輔導。他們會根據《社會工作員及監督人員為美沙酮診所病人提供社會服務須遵照的工作指引》(一九九五年修訂)提供專業輔導服務。他們並會定期與醫生舉行個案會議,檢討求診者的進度和治療計劃。
2.3.8.3 以靜脈注射方式吸毒的藥物濫用者經常共用針筒,因此大有可能感染愛滋病。所有新登記和重新登記的求診者均會由醫生接見,就藥物濫用和愛滋病的問題接受輔導。社工也會以小組形式提供輔導。診所人員會為求診者填寫一份有關濫用藥物和性行為的表格。他們會解釋沒有安全措施的性行為和共用針筒和注射針可能感染愛滋病的風險,並提議他們,特別是性伴侶不只一個的人,使用優質的避孕套。。此外,診所人員也會強調個人有責任正確地棄置用過的針筒。診所內均張貼海報和展示資訊材料,以加強健康教育的信息。
2.3.8.4 工作小組觀察了現時美沙酮計劃下各項支援服務的水平,認為這些服務可在下列三方面進一步加強。
2.3.8.5 在輔導服務方面應考慮下列各點:
2.3.8.6 工作小組認為應考慮透過轉介服務,為求診者提供充足和可應用的社區資源、職業、教育和就業服務。關於這方面,香港戒毒會已建議利用該會其中三個社會服務中心為活動地點,向美沙酮求診者提供朋輩和社會服務支援,尤其是就業輔導和求工技能的訓練。香港戒毒會現正營辦一項就業服務,將可為已康復的藥物倚賴者提供直接的工作(特快專遞和運輸/搬遷工作)。其他建議提供的服務還包括生活教育課程,以及戶外和戶內康樂活動等。
2.3.8.7 工作小組認為,如果情況適合,應把那些本身積極希望完全戒絕毒癮的求診者轉介到政府或非政府機構提供的住院戒毒計劃,因為這些計劃可提供更全面的康復和善後服務。此外,應鼓勵診所人員把有較複雜需要和問題的求診者轉介往專科服務。工作小組認為如果資源許可,也應成立支援小組,對求診者家人提供協助。
2.4 整體成績
2.4.1 代用計劃
2.4.1.1 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美沙酮計劃的有效登記人數為9 695人,而截至二零零零年十月則為9 454人。在一九九九年,新登記者有1 028人,重新登記者為8 358人。一九九九年,美沙酮診所的總求診人次為2 460 316,而每天平均求診人數為6 741人。在一九九九年,已登記求診者的平均求診率為69%。全部求診人次中,約92%為男性,8%為女性。
2.4.2 戒毒計劃
2.4.2.1 在一九九九年,共有101名求診者接受戒毒治療。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有156名求診者登記參加戒毒計劃,而96名求診者正接受為期18個月的善後服務。
2.4.3 成績/表現指標
2.4.3.1 美沙酮計劃(包括代用及戒毒計劃)的主要表現如下:
目標對象 1999
已在美沙酮診所登記的求診者平均求診率 69%
指標
已在美沙酮診所登記的求診者人數 9 800
美沙酮診所每日平均求診人數 6 800
2.5 宣傳
2.5.1 在宣傳方面,現行推廣美沙酮計劃的措施包括:
2.5.2 工作小組認為現有的宣傳措施頗為有限,應考慮製作新的資訊材料,以協助推行教育和宣傳。同時,也應探討可否發動一個得到知名人士支持的專業傳媒宣傳運動。
2.6 市民的觀感
2.6.1 當局在一九九九年六月進行一項調查,藉以量度市民對政府表現的滿意程度。主要有關美沙酮計劃的調查所得如下:
2.6.2 對設立美沙酮計劃的認知程度
2.6.2.1 大部分受訪者(91.6%)知道政府已設立美沙酮計劃。與女性受訪者比較,有較高比率的男性受訪者(94.4%)表示知道有美沙酮計劃之設。雖然如此,年齡在60歲及以上(78.7%)或月薪少於$10,001(81.1%)的受訪者在這方面的認識程度較少。
2.6.3 對美沙酮計劃宗旨的觀感
2.6.3.1 對於知道有美沙酮計劃的人士,當中約四分之三認為該計劃的宗旨是為人戒毒,而超過半數(54.3%)認為宗旨是代用治療。少於5%不知道美沙酮計劃設立的目的。
2.6.4 設立美沙酮計劃的措施的重要性
2.6.4.1 大部分知道有美沙酮計劃的受訪者(71.6%)認為這項措施重要或非常重要。對於教育程度為小學或小學以下的人,持這種看法的有更高比率(80.9%)。
2.6.4.2 約10%受訪者認為設立美沙酮計劃不重要或非常不重要。
2.6.5 對政府在美沙酮計劃各項措施的表現的滿意程度
2.6.5.1 知道有美沙酮計劃之設的641名受訪者中,相當大比率(37.8%)對政府過去12個月以來這方面的表現不感滿意或表示不滿。26.5%對過去12個月以來政府在這方面的表現感到滿意。如根據教育程度分析,這項結果顯示,與曾經接受中學或以上教育程度的人(18.3% - 24.0%) 相比,曾受小學或以下教育的人所佔比率較高(41.1%)。
2.6.5.2 相反來說,在這類人士中,對政府表現感到不滿的受訪者比率略低(22.0%)。他們對過去12個月以來政府在這方面表現感到不滿意的最常見理由是:"這項計劃不能幫助藥物濫用者戒毒"(80.9%)。
2.7 工作人員的觀感和培訓
2.7.1 美沙酮計劃工作人員的支援和是否有足夠培訓,是導致該計劃成功與否的關鍵。為支援這項檢討而進行的焦點團體研究,評估了工作人員對美沙酮計劃的觀感。在培訓方面,醫療輔助隊人員在被派往美沙酮診所執行職務前,應已通過急救學周年覆試,並曾參加定期的醫療輔助隊正規訓練和特別為美沙酮計劃而設的入職訓練課程;這些課程都是理論和實務兼備。被調派往美沙酮診所的醫生均經驗充足,並有定期進修以加強其專業知識。由一九九六年起,當局每年都為美沙酮診所人員舉辦工作坊,參加者包括醫生、社工和醫療輔助隊監督人員。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開始,醫療輔助隊隊員(即配藥人員)也獲邀請參加工作坊。為支援這項檢討而進行的焦點團體研究也收集工作人員對推行美沙酮計劃所需培訓的意見。現把研究所得要點臚列如下。
2.7.1.1 美沙酮計劃的功效
工作人員普遍認為美沙酮計劃的代用治療較戒毒治療更有用,不過部分人員認為不應忽視該計劃的戒毒功能,因為戒毒治療有一些成功的個案。有強烈戒毒動機的受助人較可能成功。
2.7.1.2 美沙酮的服量
有些人員指出,美沙酮的劑量如果減少,現時綠色液體的顏色便會明顯不同。因此配藥人員有時很難暗中減少劑量而不讓受助人察覺,因為受助人很容易發覺液體顏色的改變,從而投訴劑量減少。
2.7.1.3 工作滿足感
研究認為,診所人員的關懷和鼓勵對受助人十分重要,他們可因此與受助人建立良好關係。雖然成功戒毒的個案數目不多,但如果受助人戒毒成功,員工在精神上會獲得極大回報。
2.7.1.4 美沙酮診所的設施和環境
研究認同診所的內外環境均需作出改善。診所內的設施不足,且過於殘舊,空間太少。從外觀看來,診所也破落失修,使整個計劃的公眾形象十分負面。診所惡劣的環境也給受助人錯誤的信息,令他們認為自已不值得尊重,而且覺得政府毫不熱心為他們提供服務。因此,診所的內部和外觀均急待裝修。至於撥出一些地方作為候診室或受助人的休息室,診所人員必須小心管理,以減少受助人與街頭毒販和藥物倚賴者一起的機會。
2.7.1.5 診所開放時間
診所應延長開放時間,這樣可使更多求診者受惠,也讓診所人員有較多時間完成工作。
2.7.1.6 診所內的宣傳設施
研究發現,診所內播放的健康或與藥物有關的錄影帶和海報對受助人毫無作用,因為真正留意的人極少。部分原因是由於診所內空間狹窄,而影帶亦缺乏吸引力。至於診所內的針筒棄置箱,研究認為能夠發揮減低危害的功用,因此應更盡力鼓勵受助人使用。研究又認為為便於管理起見,美沙酮計劃的服務應電腦化,以便受助人可使用身分證代替面積過大的治療咭。
2.7.1.7 配藥訓練
員工普遍認為有需要為他們(特別是年資較淺的人員)提供美沙酮配藥訓練。因為醫生並非每天都到診所,故充分具備有關藥物的知識甚為重要。
2.7.1.8 交流經驗
員工強烈認為有需要透過工作坊的形式,讓美沙酮計劃的各級工作人員有更多交流經驗的機會。研究認為這類交流適宜每年舉辦兩次,而各級人員均應獲邀請參加。
2.7.2 工作小組認為上述研究結果顯示若干有待改善之處:
2.7.2.1 治療環境
診所的環境必須改善,以提供改良的護理服務。同時,應考慮在美沙酮診所內提供一些設施如輔導專用室、資訊角和健康教育室等,以便這些診所有更佳設備以提供輔導服務、支援小組活動和公眾健康教育活動等。
2.7.2.2 運作
診所的開放時間和現時治療的規定/守則須因應員工和求診者的意見,繼續定期作出檢討。現有的治療咭應由個人身分證取代。
2.7.2.3 工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工作小組認為,工作人員之間應舉行更多交流會,並應就如何改善服務徵詢員工意見。美沙酮計劃員工的培訓和再培訓應予加強,以配合各項新措施的推行。
2.8 總結
2.8.1 從觀察美沙酮計劃的現有運作、有關市民滿意程度的調查及焦點團體研究所得,美沙酮檢討揭示對求診者的評估/重估服務對制訂個別的治療計劃至為重要,同時可讓求診者參與改良或進一步制定他們本身的治療計劃。如此一來,接受治療的求診者將可受惠,而美沙酮計劃的成效也可得以提高。除此之外,美沙酮計劃的輔導和支援服務尚有改善的餘地(例如由家人更多參與)。有關方面也應成立支援小組,以協助求診者和他們的家人。美沙酮計劃的宣傳工作亦應加強。
第 三 章
香港美沙酮求診者概要
3.1 香港的藥物濫用趨勢
在二零零零年上半年的藥物濫用趨勢摘要如下:
3.1.1.1 二零零零年上半年,各機構向藥物濫用資料中央檔案室(以下簡稱"檔案室")呈報的藥物倚賴者人數共10 607名。這個數字較一九九九年下半年上升了3.1%。
3.1.1.2 藥物倚賴者的平均年齡為33.1歲。他們大部分(84.7%)是男性。他們當中,有較大比率(32.4%)的人年齡介乎16至25歲。
3.1.1.3 與一九九九年下半年相比,年齡在21歲以下的青少年藥物倚賴者人數增加42.1%(由1 442增加至2 049)。當中,年輕女性的比率由25.0%增加至30.5%。
3.1.1.5 濫用藥物的種類方面,精神科藥物倚賴者的人數較一九九九年下半年的人數有所增加(由2 064人增至2 728人)。濫用亞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的人數增幅較大(由275人增至1 065人)。在該1 065人中,950人年齡在21歲以下。
3.1.1.6 此外,被呈報曾濫用氯胺酮的人共453名,而一九九九年下半年則有21名。在該453人中,378人的年齡在21歲以下。
3.1.1.7 另一方面,海洛英倚賴者的人數則下降7.9%。濫用甲基安非他明和三唑侖的人數則分別下降12.7%和15.3%。
3.2 一九九八年香港藥物倚賴者的總人數和特性
上文第1.4.2.1段所述的更新工作在一九九九年根據一九九八年的數據進行。這些數據包括香港藥物倚賴者的總人數和特性。為說明更新工作的背景,現把一九九八年藥物濫用的情況載述如下:
3.2.2 一九九八年情況
3.2.2.1 在一九九八年,向檔案室呈報的藥物倚賴者人數共為16 964人,與一九九七年的17 634人相比,下降3.8%。在過去四年,本港藥物倚賴者人數保持相當穩定。與一九九四年的20 327人數相比,一九九八年的數字下降了16.5%。
3.2.2.2 青少年濫用藥物的情況自一九九零年代初以來不斷增加,但這個升勢由一九九五年起出現逆轉。一九九八年,向檔案室呈報的21歲以下藥物倚賴者共2 829名,與一九九七年的3 149人相比,下降了10.2%。
3.2.2.3 另一方面,濫用藥物的女性人數在一九九二至九六年期間不斷上升,但在一九九七年出現逆轉。一九九八年,呈報的數字為2 148人,與一九九七年的2 235人相比,下降了3.9%。
3.2.2.4 海洛英仍然是本港最多人濫用的藥物。一九九八年,被呈報並備有濫用藥物種類資料的15 720名藥物倚賴者中,濫用海洛英的有86.3%。其他常被濫用的藥物,依次為大麻(8.9%)、安非他明(6.5%)、三唑侖(4.8%)和咳藥(1.8%)。濫用精神科藥物者的比率,由一九九七年的21.1%增加至一九九八年的21.7%。
3.2.2.5 特別令人關注的是,曾吸食大麻和甲基安非他明(俗稱"冰")的被呈報藥物濫用者人數有所增加。被呈報濫用大麻的人由一九九七年的1 325名增加至一九九八年的1 402名,增加5.8%,而濫用"冰"的人同期的數字則由839名增至937名,增加達11.7%。
3.2.3 性別和年齡分布
3.2.3.1 一九九八年,向檔案室呈報的藥物倚賴者共16 964名,其中87.3%是男性,12.7%是女性。21歲以下的有16.7%,而21歲及以上的則有83.3%。在比較兩性的年齡分布時,女性以年輕組別佔較大百分比,21歲以下的有32.9%,而男性方面則有14.3%。
3.2.4 居住地區
3.2.4.1 一九九八年,向檔案室呈報並備有居住地區資料的16 388名藥物濫用者中,住在觀塘的人佔最大比率(11.3%),其次為深水(9.6%) 和油尖旺(8.9%)。至於21歲以下的藥物濫用者,12.3%住在大埔,11.8%住在屯門,9.1%住在北區。
3.2.5 濫用藥物的種類
3.2.5.1 一九九八年,向檔案室呈報並備有濫用藥物種類資料的15 720人中,86.3%濫用海洛英,只有比率甚小的人濫用其他種類藥物如大麻(8.9%)、安非他明(6.5%),三唑侖(4.8%)、咳藥(1.8%) 和咪達唑侖(1.2%)。
3.2.5.2 21歲以下的青少年中,濫用海洛英的比率也很高,佔一九九八年被呈報的2 539名青少年的58.3%。此外,青少年濫用大麻(26.7%)、安非他明(19.5%) 和三唑侖(1.8%)的情況也十分普遍。
3.2.6 首次濫用藥物的年齡
3.2.6.1 一九九八年被呈報而又備有首次濫用藥物年齡資料的藥物倚賴者中,67.2%聲稱在15至24歲開始濫用藥物,20.4%在15歲以前,其餘12.5%則過了24歲才首次濫用藥物。濫用藥物者首次濫用藥物的平均年齡為18.5歲,女性較早開始濫用藥物,平均在17.9歲,而男性則在18.6歲。
3.2.7 現時濫用藥物的原因
3.2.7.1 一九九八年,向檔案室呈報並備有現時濫用藥物原因的14 710人中,51.5%稱是為了避免因沒有服食藥物而感到不適,31.1%受到同輩朋友影響,29.2%出於好奇,而23.1%為了解悶。至於21歲以下的青少年藥物濫用者,他們現時濫用藥物的原因主要是受到同輩朋友影響(60.6%),出於好奇(38.6%),避免因沒有服食藥物而感到不適(30.5%),以及為了解悶(27.2%)。
3.2.8 通常每日濫用藥物的開支
3.2.8.1 一九九八年,提供濫用藥物開支資料的12 842名藥物濫用者,每天用於濫用藥物的平均開支為254元。21歲及以上組別較21歲以下組別花費更多金錢在濫用藥物上。前者通常每天的平均開支為265元,而後者則為178元。
3.3 美沙酮求診者的概要和特性
根據一九九九年進行的更新工作,現把有關美沙酮求診者概要和特性數據的主要觀察所得臚列如下。
3.3.1 個人和藥物濫用的特性
3.3.1.1 一九九八年,共14 319人向各種戒毒治療計劃求診,其中65.7%是參加美沙酮計劃,15.8%在香港戒毒會,12.4%在各戒毒所及6.1%參加其他自願戒毒計劃。
3.3.1.2 性別和年齡
3.3.1.2.1 在一九九八年向美沙酮計劃求診的人士中,88.0%是男性,而香港戒毒會、各戒毒所和宗教戒毒計劃則分別有95.0%、94.7%和86.4%是男性。
3.3.1.2.2 按年齡組別分析,大部分在美沙酮計劃、香港戒毒會和各戒毒所接受治療的藥物倚賴者年齡介乎21至50歲,而向宗教戒毒計劃求診的藥物倚賴者則大部分介乎16至40歲。把參加各戒毒計劃的藥物倚賴者的平均年齡相比,在宗教戒毒計劃求診的最年輕,其次為各戒毒所、美沙酮計劃和香港戒毒會。
3.3.1.3 婚姻狀況
3.3.1.3.1 一九九八年,向美沙酮計劃和香港戒毒會求診的藥物倚賴者在婚姻狀況方面有相同的百分率,即約54%從未結婚。至於宗教戒毒計劃方面的人數比率較高,達73.8%。
3.3.1.4 教育水平
3.3.1.4.1 參加宗教戒毒計劃的藥物倚賴者教育水平較高,約75%曾接受初中或以上教育。其他三類計劃的有關百分率僅約55%。
3.3.1.5 居所類別
3.3.1.5.1 四類計劃的藥物倚賴者在居所類別方面的分布百分率大致相同。大部分藥物倚賴者(55.8%至60.7%)居住在受資助的公屋租住單位,其次是私人樓宇(25.2%至30.9%)和其他種類居所(7.4%至11.1%)。
3.3.1.6 就業情況
3.3.1.6.1 一九九八年,向美沙酮計劃和香港戒毒會求診的藥物倚賴者在就業情況方面有類似的百分率分布,大部分(55%以上)並無工作。在戒毒所戒毒的藥物倚賴者中,51.9%從事全職工人或散工/兼職工人的工作,而宗教戒毒計劃、美沙酮計劃和香港戒毒會的相應數字則分別是48.4%、38.5%和38.4%。
3.3.1.7 犯罪紀錄
3.3.1.7.1 參加各種戒毒計劃的藥物倚賴者中,超過80%以往有犯罪紀錄。他們常涉及的包括與藥物有關及其他罪行。雖然如此,在戒毒所戒毒的藥物倚賴者過往犯罪紀錄中涉及與藥物有關及其他罪行的比率(72.8%)較其他三種戒毒計劃為高(35.3%至45.3%)。
3.3.1.8 現時濫用藥物的主要原因
3.3.1.8.1 在美沙酮計劃、香港戒毒會和戒毒所戒毒的藥物倚賴者聲稱他們濫用藥物的兩個主要原因,是為了避免因沒有服食藥物而感到不適及受到同輩朋友影響。對於參加宗教戒毒計劃的人,他們報稱的兩個主要原因是受到同輩朋友影響及出於好奇。
3.3.1.9 濫用藥物的種類
3.3.1.9.1 最多被報稱濫用的藥物是海洛英;四類藥物倚賴者濫用海洛英的比率為94.4%至99.7%。當中,參加宗教戒毒計劃的藥物倚賴者濫用咳藥的比率(3.2%)較其他藥物倚賴者為高。
3.3.1.10 濫用藥物為時多久
3.3.1.10.1 參加宗教戒毒計劃的藥物倚賴者濫用藥物的日子最短,少於45%的人曾濫用藥物超過10年,而其他三類人士的比率則由61.4%至73.8%不等。
3.3.2 求診模式
3.3.2.1 首次向美沙酮計劃登記距今多久
3.3.2.1.1 一九九八年,向美沙酮計劃求診的7 669名藥物倚賴者中,28.6%已向該計劃登記10至19年,約18.8%已登記20年或以上。求診者自從第一次向美沙酮計劃登記以來平均距今已有11年。
3.3.2.2 以往求診人數
3.3.2.2.1 在一九九八年向美沙酮計劃求診的人士中,約五分之二以往曾經求診一至四次,而約四分之一以往曾求診五至九次。一九九八年,7 669名藥物倚賴者中,約9%以往曾求診15次或以上。其他14.3%的美沙酮求診者則是新登記而非再次求診。以往求診的平均次數是七次 。
3.3.2.3 每次求診之間的相距時間
3.3.2.3.1 經計算每個求診者每次求診的平均相距時間,發覺美沙酮求診者往往在短時間內再次求診。平均來說,在一九九八年的7 669名美沙酮求診者中,約38%曾在一至兩年內再次求診,約20%則少於一年。
3.3.2.4 上兩次求診之間的相距時間
3.3.2.4.1 上次求診和當前再次求診的相距時間十分短。美沙酮求診者當中,約38%在上次求診後一年內再次求診,約22%則在一至兩年內。
3.3.3 向檔案室呈報的歷史
3.3.3.1 初次求診前接觸的呈報機構
3.3.3.1.1 有關方面對3 835名美沙酮求診者在第一次求診前曾經接觸的呈報機構作出研究,發現在他們初次向美沙酮計劃求診前,警務處是最主要的呈報機構(82.3%),其次是懲教署(41.8%)和香港戒毒會(15.1%)。
3.3.3.2 初次求診前曾經接觸的戒毒機構
3.3.3.2.1 在1 806名以往曾接觸其他戒毒治療機構的美沙酮求診者中,他們向美沙酮計劃尋求治療前接觸的兩個主要戒毒機構是戒毒所和香港戒毒會。其次是基督教互愛中心(9.0%)及善導會(7.6%)。
3.3.3.3 緊接初次求診前及求診後曾經接觸的戒毒機構
3.3.3.3.1 求診者緊接初次向美沙酮計劃求診前,最常接觸的戒毒機構主要是戒毒所(54.7%)、香港戒毒會(26.0%)、基督教互愛中心(5.5%)和善導會(5.4%)。他們初次求診後立即接觸的戒毒機構與上述次序相同,分別是:戒毒所(48.4%)、香港戒毒會(37.7%)、基督教互愛中心(4.2%)和善導會(2.7%)。
3.3.3.4 每次求診和再次求診之間接觸的呈報機構和戒毒機構的最高數目
3.3.3.4.1 一九九八年,在7 669名美沙酮求診者中,大部分在每次求診和再次求診之間曾接觸兩所呈報機構(30.5%)和一所戒毒機構(38.5%)。不過,據知在這情況下不曾接觸任何呈報機構和戒毒機構的人數比率則分別是11.3%和19.9%。另一方面,據知就一次求診和再次求診之間接觸機構的最高數目而言,約8%曾接觸四間或以上呈報機構,而約6%曾接觸三間或以上戒毒機構。
3.3.3.5 按在美沙酮求診者資料檔案室登記年期計算曾經接觸的戒毒機構數目
3.3.3.5.1 美沙酮求診者第一次登記後曾經接觸的戒毒機構數目,往往隨茈L們在美沙酮求診者資料檔案室登記的年期長短而增加。對於登記少於10年的人,大部分曾接觸過一所戒毒機構,而對於登記10年或以上的人,大部分曾至少接觸兩所戒毒機構。
3.4 與上一次一九九五年研究的比較
有關方面曾在一九九五年就美沙酮求診者的概況進行同類型的研究。現藉這個機會比較這兩次研究的結果,以便找出過去三年間美沙酮求診者的特性是否有重大改變。現把主要的觀察所得臚列如下。
3.4.1 個人和藥物濫用的特性
3.4.1.1 過去三年以來,美沙酮求診者不論在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居所類別和濫用藥物種類方面都沒有重大改變。與一九九五年的研究結果相比,在一九九八年,有更多美沙酮求診者沒有工作(55.8%)及在與毒品有關和其他罪行方面有犯罪紀錄(43.8%)。
3.4.1.2 報稱現時濫用藥物的主要原因是為了避免因沒有服食藥物而感到不適的美沙酮求診者比率,也由一九九五年的47.7%增加至一九九八年的68.8%。如把這兩段時間的求診者濫用藥物的平均年期作出比較,一九九八年美沙酮求診者濫用藥物的年期(18.1年)較一九九五年的求診者略長(17.3年)。
3.4.2 求診模式
3.4.2.1 在一九九八年,美沙酮求診者初次向美沙酮計劃求診後的平均相距時間(11.5年),較在一九九五年的人(10.9年)略長。至於其他求診模式方面,這兩段時間的求診者並無重大分別。
3.4.3 向檔案室呈報的歷史
3.4.3.1 曾經接觸的戒毒機構的數目除外,美沙酮求診者的呈報歷史在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八年之間有重大改變。對於初次登記而再無重新登記的求診者,在一九九八年求診的人自初次登記後再無接觸任何戒毒機構的人數比率(83.1%),較一九九五年(92.0%)的為低。
在更新工作第二部分,有關方面從922名揀選的求診者中面見了729名,調查他們對美沙酮計劃的功用和成效的看法。現把觀察所得分為兩部分臚列如下。第一部分是關於美沙酮求診者對美沙酮計劃的觀感和意見;第二部分是美沙酮求診者參加該計劃後特性的轉變。
3.5.1 對美沙酮計劃的觀感和意見
3.5.1.1 對戒毒治療服務的觀感
3.5.1.1.1 在被問及是否知道有其他種類的戒毒治療服務時,約三分之二接受調查的美沙酮求診者表示知道。調查發現,求診者的年紀越輕,知道有其他種類戒毒治療服務的比率越高。
3.5.1.1.2 美沙酮求診者最通常認為戒毒治療服務最能幫助他們戒毒(58.2%),其次是代用治療(43.7%)和就業(20.5%)。
3.5.1.2 參加美沙酮計劃的原因
3.5.1.2.1 被訪的美沙酮求診者中,超過55%(即407人)報稱參加美沙酮計劃的理由是接受戒毒治療。當中,93.8%亦認為美沙酮可用作戒毒。參加該計劃的其他常見原因包括接受代用治療(28.8%)及希望過正常生活(18.8%)。
3.5.1.3 對美沙酮診所服務的滿意程度
3.5.1.3.1 大部分(79.5%)美沙酮求診者對美沙酮診所的服務表示滿意。
3.5.1.3.2 調查結果亦顯示,大多數美沙酮求診者對美沙酮診所的運作感到滿意,特別是他們享有的自由度(96.8%)、診所設施(94.6%)、職員態度(94.1%)及等候時間(93.3%)。儘管如此,約四分之一(25.1%)美沙酮求診者對美沙酮診所的開放時間表示不滿意。不滿意現時所服美沙酮劑量的求診者中,約50%希望減少劑量,而40%則希望增加劑量。
3.5.1.4 改善美沙酮診所的環境和設施
3.5.1.4.1 在被問及診所的環境和設施是否有需要改善時,約80%求診者稱並無需要。
3.5.1.4.2 認為有需要進一步改善的求診者中,超過三分之一人表示診所內應有更多空間。其他有待改善之處是:前往診所的便利程度(27.0%)及整齊清潔的水平(20.3%)。
3.5.1.5 服用美沙酮
3.5.1.5.1 在被問及他們是否知道美沙酮有什麼用途時,超過90%受訪者表示可用作戒毒。約半數受訪者稱美沙酮亦可用作代用治療。
3.5.1.5.2 在68名不知道美沙酮可用作戒毒的求診者中,約90%是21歲及以上的男性。
3.5.1.6 會否考慮服用美沙酮作戒毒治療
3.5.1.6.1 極大部分(88.9%)受訪的美沙酮求診者報稱他們曾考慮服用美沙酮作戒毒之用。這個數目亦佔了參加美沙酮計劃作戒毒治療者的93.6%。不過,他們尚未參加戒毒治療計劃,主要是因為他們沒有時間(32.2%) 及認為可以透過代用治療計劃(30.9%)逐步戒毒。其他原因包括:沒有信心(12.3%)、擔心感到不適(8.6%)及沒有需要(8.4%)。
3.5.1.6.2 報稱不會服用美沙酮作戒毒治療的求診者,最常見的原因是沒有信心(34.6%) 和沒有時間(33.3%)。其他原因包括:認為沒有用(14.8%), 擔心感到不適(12.3%)及沒有需要(11.1%)。
3.5.2 接受美沙酮治療後特性的改變
3.5.2.1 是否察覺精神上有改變
3.5.2.1.1 大部分(74.0%)美沙酮求診者報稱他們接受美沙酮治療後精神有改善。與男性求診者相比,更高百分率(10.5%)的女性求診者報稱她們接受美沙酮治療後精神更差。
3.5.2.2 是否察覺與家人關係改變
3.5.2.2.1 超過半數(52.1%)美沙酮求診者在接受美沙酮治療後與家人的關係有所改善。對年輕的求診者來說,這個改善尤其顯著(65.4%)。
3.5.2.2.2 調查結果顯示,與從未接受香港戒毒會輔導服務的美沙酮求診者(47.1%)相比,曾經接受該會輔導服務的求診者在接受美沙酮治療後,有較高比率(55.5%)與家人的關係有所改善。
3.5.2.3 與並非藥物倚賴者的朋友接觸的頻密程度是否有改變
3.5.2.3.1 在接受美沙酮治療後,約35.5%求診者報稱他們與非藥物倚賴者朋友的接觸較前為多。
3.5.2.4 就業情況的改變
3.5.2.4.1 超過半數(55.9%)美沙酮求診者均有從事全職工人或散工/兼職工人的工作。與求診者初次向美沙酮計劃求診時(51.3%)相比,他們就業情況的百分點略增加了4.6%。
3.5.2.5 偶然吸食海洛英
3.5.2.5.1 超過半數(58.0%)美沙酮求診者報稱他們在受訪時的過去四星期內並無濫用海洛英。與受訪時的過去四星期內曾濫用海洛英的人相比,他們與家人改善關係的比率(58.1%)更高,而與非藥物倚賴者朋友接觸的次數也更多(39.6%)
3.5.2.5.2 報稱在受訪時的過去四星期內仍有濫用海洛英的求診者中,58.9%稱是由於心癮。其他常見的原因包括有錢購買(16.8%)和受藥物倚賴者朋友影響(15.1%)。
3.5.2.6 因同時濫用藥物而發生的危險行為
3.5.2.6.1 在受訪時的過去四星期內仍有濫用海洛英的305名美沙酮求診者中,少於5%報稱曾與其他人共用針筒。
3.5.2.6.2 與初次向美沙酮計劃求診時相比,較高比率的求診者報稱他們知道共用針筒或使用未經消毒的針咀,可傳染到愛滋病(90.8%)、肝炎(43.2%)和破傷風(18.7%)。他們初次求診時的相應數字為:愛滋病(79.4%)、肝炎(27.6%)和破傷風(15.1%)。
3.5.2.7 犯罪行為
3.5.2.7.1 超過50%的求診者聲稱,參加美沙酮計劃後的人會比以前少犯違法的事,如盜竊和搶劫等。
3.5.2.7.2 相互關係分析的結果顯示,每天前往美沙酮診所求診的次數和一些與罪行有關因素有重大關連。如果海洛英的零售價上升,或者呈報的輕微毒品罪行(如藏有濫用藥物的用具及服食藥物)數目減少,預計便會有較多美沙酮求診者接受治療。此外,平均每日求診率和盜竊案數目亦成反比例。
3.6 求診者可見的社會需要
3.6.1 由於現有的美沙酮求診者輔導服務是由香港戒毒會社工提供,調查人員就本港美沙酮求診者可見的社會需要向該會11名社工作出調查。
3.6.2 一九九九年九月,有關方面就這範疇舉行了三次非正式的小組討論。共11名社工參與討論。當中,七人參與第一次討論會,兩人參與第三次討論會。
3.6.3 調查人員採用內容分析法,分析社工的回應。有關美沙酮求診者可見的社會需要主要研究結果現摘述如下:
3.6.4 安全需要 ¾ 就業
3.6.4.1 美沙酮求診者的失業和就業不足情況十分常見。由於本港經濟仍然疲弱,社會上也缺乏資源協助他們解決失業問題。
3.6.4.2 不少美沙酮求診者曾在獄中服刑多年。他們在求職面試時常遇到的一個問題,就是在準僱主面前如何解釋他們過去的經歷和缺乏工作經驗。
3.6.4.3 調查結果認為,一份穩定的職業是保持不吸食海洛英的關鍵。
3.6.5 安全需要 ¾ 經濟
3.6.5.1 接受美沙酮代用治療的求診者需得到經濟援助,因為他們基於健康情況無法工作。
3.6.6 安全需要 ¾ 房屋
3.6.6.1 美沙酮求診者在戒毒期間情緒往往波動很大,常與家人或伴侶發生爭執。有時,教育他們的家人正確處理正在戒毒的求診者,有助他們康復。不過,在一些極端情況下,中途宿舍形式的臨時庇護所較有助他們康復。
3.6.7 安全需要 ¾ 法律保障
3.6.7.1 美沙酮求診者常常抱怨,當警方在他們身上找到美沙酮治療咭時,往往視他們為吸毒者。他們感到身為美沙酮求診者缺乏法律保障。
3.6.8 需要歸屬感和關懷 ¾ 家庭
3.6.8.1 美沙酮求診者的家人一般對美沙酮治療有負面看法,而且不接納美沙酮求診者的身分。他們認為求診者與吸毒者並無分別。他們擔心的是,美沙酮也是一種可以上癮的藥物,但他們卻不了解到美沙酮有減低危害的功能。這種觀感主要是受到傳媒對美沙酮負面報導的影響。
3.6.9 需要歸屬感和關懷 ¾ 同輩朋友
3.6.9.1 大部分美沙酮求診者自我形象低落,與並非藥物倚賴者的朋友十分疏遠。他們感到沉悶之餘,於是與以前的藥物倚賴者同輩朋友重新聯絡。
3.6.10 需要歸屬感和關懷 ¾ 社會認同
3.6.10.1 美沙酮求診者認為他們備受社會人士的歧視而非認同。
3.6.11 需耍歸屬感和關懷 ¾ 休閒及康樂
3.6.11.1 大部分美沙酮求診者由於染上毒癮多年,早已失掉以往的興趣和嗜好。戒掉毒癮後,他們往往感到生活失去寄託,人生沒有意義。許多受助人發覺他們開始接受美沙酮代用或戒毒治療後,生活增加了空閒時間。可是,缺乏休閒和康樂活動使他們易受引誘。
3.6.12 需要自尊
3.6.12.1 由於自尊心低落,美沙酮求診者往往不願結交朋友。他們失去自尊,源於他們視自己為一無是處的藥物倚賴者。因此,他們不肯擴大社交圈子,結果感到百無聊賴,與藥物倚賴者的朋友重新交往。
3.6.13 教育
3.6.13.1 美沙酮求診者不懂得照顧自己。他們需要有關預防愛滋病、性教育、個人壎芶@理、個人壎芚奶霅悸漯壅恁C
3.6.14 其他需要
3.6.14.1 美沙酮求診者有醫療上的需要。當他們患病而向美沙酮診所醫生求診時,便會被轉介到門診診所接受普通科醫生的診斷。不過,求診者認為門診醫生對美沙酮沒有認識,也不清楚他們的疾病是否與美沙酮有關。
3.7 觀察
3.7.1 從以上調查所得,工作小組認為應適當考慮下列範疇,以便對美沙酮計劃作出改善。
3.7.2 輔導服務
3.7.2.1 調查結果顯示,曾經接受香港戒毒會提供輔導服務的求診者,有較高比率(55.5%)與家人關係有所改善。這項結果證實輔導服務的重要性,也肯定了工作小組的建議,就是應茩咻V所有不論年齡和背景的求診者提供輔導服務,而對青少年的服務應特別加強。
3.7.2.2 根據調查所得,工作小組發現對於那些報稱仍有濫用海洛英的美沙酮求診者,他們所持的理由是心癮(58.9%)和受藥物倚賴者朋友的影響(15.1%)(3.5.2.5.2)。為了幫助他們對抗同輩藥物倚賴者朋友的影響,應考慮為正在接受戒毒治療的求診者成立支援小組。此舉可讓求診者從有類似情況的人身上互相得到支持。這樣也可有助照顧求診者渴望歸屬感和同輩朋友關懷的社會需要,一如調查結果所示(3.6.9.1)。
3.7.3 轉介服務
3.7.3.1 從調查結果可知,穩定的職業顯然是求診者得以保持遠離毒品的要素。自食其力不單可令人應付經濟需要,而且也可提高個人自尊,減輕沉悶感和使人生更有意義。因此,工作小組認為有需要加強服務,為美沙酮求診者提供職業訓練。透過增加美沙酮計劃和其他社會就業服務之間的聯繫,當局便可為求診者加強向他們提供就業、職業或社會技能的訓練。當局也可透過轉介服務,向求診者提供容易得到的社區資源、職業康復、教育和就業服務。這些服務可由有關政府部門和各非政府機構合作提供。
3.7.3.2 調查發現,超過55%受訪的美沙酮求診者報稱,參加美沙酮計劃的原因是戒毒(3.5.1.2.1)。此外,受訪的美沙酮求診者中,88.9%表示曾考慮服食美沙酮作戒毒之用(3.5.1.6.1)。有鑑於這些調查結果,當局應考慮在適當時把這類有意戒毒的求診者轉介參加由非政府機構提供及附有善後輔導服務的住院戒毒計劃。
3.7.4 支援小組
3.7.4.1 正如第3.7.2.2段所建議,應成立支援小組,對求診者和家人提供更佳協助。
3.7.5 運作
3.7.5.1 為了提高美沙酮計劃的行政效率,當局應在資源許可時,分階段把美沙酮診所的運作電腦化。長遠來說,應取代現時以人手操作的數據管理系統,以便撥出更多人手為美沙酮計劃的改善措施和其他新措施作出支援。
3.7.5.2 鑑於美沙酮計劃日後會實行電腦化,應考慮最終以求診者個人的身分證取代現有的治療咭,並精簡求診者因更改住址而需轉移診所的程序。
3.7.6 職員教育和培訓
3.7.6.1 應在香港戒毒會和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協助下,舉辦一些專為社工而設的座談會,以推動他們改變對美沙酮求診者的態度和向他們闡釋現正為美沙酮計劃籌劃/已實施的轉變/新措施的宗旨,使他們協助推行該等措施。
3.7.6.2 應制訂一些配合需要的教材套或其他教材,以供在入職訓練和再培訓課程中使用。此外,也應考慮加強利用求診者的家人協助求診者及增設朋輩輔導員。
3.7.7 公眾教育和宣傳
3.7.7.1 美沙酮計劃在公眾健康方面發揮的功能應在所有宣傳中作適當強調。有些求診者沒有參加美沙酮戒毒治療,原因是他們以為可透過代用治療作出戒毒,而且也擔心會感到不適(3.5.1.6.2)。這些調查結果顯示,並非所有求診者都對該計劃本身有足夠了解,因此政府需要加強措施,介紹計劃的目標和提供哪些服務。
3.7.7.2 這些觀察所得再加上第2.6.6段所載,反映出政府有需要訂出整體的宣傳計劃,以提高市民和求診者對該計劃的使用和性質的認識。教育的對象應不僅是現時的求診者,還應包括職員和廣大市民。政府也應以地區團體為對象,制訂一套有系統的宣傳策略。
3.8 總結
3.8.1 有關美沙酮計劃的功用和成效的調查所得,證明確有需要繼續推行這計劃。有鑑於求診者的概況資料和社會需要,這項檢討反映出當局尤應注意的是要進一步改善為求診者提供的支援服務。這類服務包括三項主流服務,即輔導、轉介和支援小組。此外,亦應考慮方法以精簡現時各美沙酮診所的運作,並加強職員培訓。僱用更多朋輩輔導員以支援求診者及加強對美沙酮計劃的宣傳等。
第 四 章
美沙酮治療計劃的所需成本
4.1 人手編制
4.1.1 美沙酮診所是由醫療輔助隊人員、醫生和社工負責提供服務。截至二零零零年十月底,各診所共有135名醫療輔助隊人員和三名全職高級醫生提供服務和指導。同時,有43名醫生輪值為求診者提供醫療護理,以及21名由香港戒毒會調派的全職社工因應藥物倚賴者複雜的心理和社會需要,向他們提供輔導服務。
4.2 與其他戒毒療康模式相比的總運作成本
4.2.1 就美沙酮計劃而言,運作成本包括人手開支、藥物開支、以及支援和行政費用。
4.2.2 在一九九九/二零零零年度,壎芵p用於美沙酮計劃的開支約為3,300萬元。加上大約900萬元的香港戒毒會輔導服務估計每年開支,全年總開支約為4,200萬元。
4.2.3 一九九九年,各美沙酮診所共有2 460 316求診人次,而一九九九年用於每個求診人次的開支為17元。
4.2.4 由於每種戒毒療康模式都各有特色,把各種模式的運作成本互作比較並不適宜。下表綜述各種療康模式的全年開支和用於每名求診者的每年開支:
療康模式 |
98/99估計全年開支 (百萬元) |
每人每年所需開支 (元)
|
|
由懲教署推行的強迫戒毒計劃 |
199.2 |
277,895(i) |
|
由壎芵p資助、香港戒毒會提供的自願住院療康計劃 |
29.9 |
12,751(ii) |
|
由壎芵p資助、香港明愛推行的青少年自願住院療康計劃 |
5.7 |
23,812(iii) |
|
由社會福利署(社署)資助、4間非醫療機構提供的自願住院療康計劃(包括中途宿舍) |
18.0 |
58,381(iv) |
|
由社署資助、香港戒毒會提供的中途宿舍計劃 |
3.1 |
41,233(iv) |
|
由社署資助、為精神科藥物依賴者提供的輔導服務 |
6.6 |
52,381(v) |
註:
4.2.5 參加不同的住院療康計劃(包括中途宿舍)的求診者所接受的戒毒治療時間長短不一。為精神科藥物依賴者提供的輔導服務情況也相同。此外,為不同求診者而設的治療個案工作和預防/教育/訓練計劃的專業程度也各有不同。因此,每年用於每個求診者的成本只應作參考之用。
4.3 社會成本
4.3.1 禁毒常務委員會轄下的研究小組委員會在一九九八年委託研究機構進行"香港藥物濫用問題所涉及的社會成本研究"。這項研究的整體目的,是要估計與本港藥物濫用問題有關的社會成本。研究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完成,而總結報告已在同年十二月呈交禁毒常務委員會。
4.3.3 倘若美沙酮計劃能減少求診者濫用違禁藥物和犯罪行為,增加他們就業的機會,並讓他們在社會上過茯蛫鵀a正常和自食其力的生活,則值得注意的是該計劃有能力減少社會上濫藥問題所涉及的社會成本。以下就兩種最重要的社會成本(即失去生產力和與財物有關罪案)的減少情況作出說明。
4.3.3.1 減少失去生產力的社會成本
4.3.3.1.1 失去生產力是一種間接和無形的社會成本,是指社會上一個適齡工作的人因濫用藥物而無法加入勞動力。一如較早時(3.5.2.4.1)所述,有關美沙酮求診者的調查結果顯示,在受訪者中,自從參加美沙酮計劃後有從事全職工人或散工/兼職工人工作的人數增加了4.6%。由於一九九八年美沙酮診所的每日求診人數為6 691名(這個數字較全年登記總人數合用),一九九八年因參加美沙酮計劃而找到工作的求診者人數是6 691名x 4.6% = 308名。在上述?社會成本研究報告?中,用以計算一九九八年失去多少生產力的平均每月入息是8,508元。因此,由於推行美沙酮計劃而節省或減少失去生產力的社會成本為308 x 8,508元x 12個月= 3,145萬元。
4.3.3.1.2 根據?社會成本研究報告?所載,一九九八年因失去生產力而涉及的總成本估計為7.5388億元。如果美沙酮計劃不曾導致減少這項社會成本,上述總成本應為7.5388億元+ 3,145萬元 = 7.8533億元。
4.3.3.2 減少輕微罪行及與財物有關罪行的社會成本
4.3.3.2.1 對大多數藥物依賴者來說,干犯偷竊和其他與財物有關罪行是取得足夠金錢應付昂貴的濫藥行為的重要途徑。涉及這類罪案的物品價值,是一項間接及無形的社會成本。在?社會成本研究報告?中,一九九八年每個吸毒者因偷竊及干犯其他與財物有關罪行而涉及的物品價值估計為每月5,000元。美沙酮求診者倘沒有同時吸食海洛英,便無須為錢干犯輕微罪行,而同時兼服食美沙酮和海洛英的求診者所干犯的與財物有關罪行,涉及的財物價值是一般藥物依賴者干犯這類罪行所涉財物價值的一半(即每月2,500元)。報告進一步假設半數求診者是兼服美沙酮和海洛英的。由於美沙酮診所每日求診人數為6 691名,在一九九八年因美沙酮計劃而在輕微及與財物有關罪行方面節省或減少的社會成本是6 691
4.3.3.2.2 根據?社會成本研究報告?所載,一九九八年所有藥物濫用者干犯的與財物有關罪行所涉及的物品價值,估計為5.9541億元。如果美沙酮計劃並未導致減低這項社會成本,則有關成本便會是5.9541億元 + 3.011億元 = 8.9651億元。
4.4 海外研究
4.5 總結
第 五 章
替代/輔助藥物
5.1 引言
5.1.1 是次檢討對數種藥物曾進行研究,包括丁丙諾啡、左旋
5.2 丁丙諾啡
5.2.2 多項研究(特別是在美國的研究)顯示,如果戒毒者對鴉片類藥物倚賴程度較低,而有關的治療計劃又有良好管理和監管,丁丙諾啡可用作代替美沙酮的代用劑。這種藥物在英國已領有牌照,但迄今並無有關它的代用劑功能的認真研究。在法國、瑞士和芬蘭,這種藥物也已登記作同類用途,據知,中國也曾對這種藥物作出試驗。一九九四年,美國指定丁丙諾啡為可用作治療鴉片毒癮的藥物,但該藥物的應用尚未得到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認可。
5.2.3 丁丙諾啡在減少鴉片類藥物的濫用方面的功效雖仍有待認真研究,但美國、歐洲和中國有若干研究認同這種藥物對代用和戒毒治療都有效,並已鑑別出劑量與效應之間的關係。丁丙諾啡的優點是降低服用者對藥物倚賴的程度、斷癮徵狀減至最少,而且每次服用相隔的時間可能較長。不過,工作小組認為就現有的比較調查結果看來,尚未可以就這種藥物是否比美沙酮優勝下定論。
5.2.4 如果劑量適當而又在舌下含服,丁丙諾啡是一種安全的藥物。用者服後常見的徵狀是虛弱無力、腹瀉和失眠。不過,曾經有人因不適當地透過其他方式服食(如以靜脈注射),以致呼吸系統受損而死亡。在一些國家如印度和尼泊爾,曾發現以注射方式濫用丁丙諾啡的情況,而這種方法會令鴉片類藥物倚賴者的情緒冗奮。以成本而言,丁丙諾啡也較美沙酮昂貴得多。
5.3 左旋
5.3.2 在功效方面,有些研究顯示,服食左旋美沙酮和減少濫用鴉片類藥物之間有劑量和效應的關係。不過,並無令人信服的證據顯示它的功效比美沙酮優勝。哈佛公眾壎芴ヶ|對一項比較左旋美沙酮和美沙酮的隨機化及對照試驗報告進行大規模分析,發現在統計數據上兩者有重大分別,美沙酮求診者有較多人繼續留下接受戒毒治療。在同一項檢討中,研究發現兩者有若干分別,左旋美沙酮在減少濫用鴉片類藥物方面較優勝,但在統計數據上分別並不明顯。其他報告也指出左旋美沙酮戒毒計劃在保持戒毒者繼續接受治療方面的問題,因為有些藥物倚賴者認為左旋美沙酮"沒有味道",並往往轉用其他代用治療法。左旋美沙酮對戒毒的用途也很有限。
5.3.3 以安全程度而言,該藥物如果正確使用是安全的。常見的副作用包括失眠、神經緊張和便秘。令人關注的安全問題在於它藥力很長的特性。有關方面必須向藥物倚賴者發出警告,這種藥物的藥力高葧薑ㄦ|立即見效,而且一旦與其他精神科藥物(包括鴉片類藥物或酒精)一同服用,可能導致劑量過多和死亡。事實上,當局曾經接獲這種死因的死亡報告。這種藥物如每日服用,也會導致劑量過重。因此,有關人員不建議每日服用,或者應加服美沙酮作為補充劑。在美國,政府基於安全理由,不容許求診者在家中以左旋美沙酮作戒毒之用。總括來說,政府必須作出監管和向使用者推行教育,以策安全。
5.3.4 左旋美沙酮既是一種合成類鴉片顯效藥,也會如美沙酮和丁丙諾啡一樣,引起一定程度的醫源性藥物倚賴。它在斷癮徵狀的嚴重程度與美沙酮相若。
5.3.5 一般來說,不論是丁丙諾啡還是左旋美沙酮也不能避免美沙酮的大部分弱點。與美沙酮研究相比,有關前兩種藥物的研究規模和數量都較少,而已進行的研究也限於評估它們在減少濫用鴉片類違禁藥物方面的功效,但沒有觸及其他範疇如減少犯罪活動、減少感染有關傳染病的危險和死亡等。兩者同是容易上癮的藥物,但丁丙諾啡據知不及左旋美沙酮般容易成癮。
5.3.6 雖然丁丙諾啡的藥理學上的特性顯示它的潛力較美沙酮優勝,但迄今已進行的研究仍未證明它在實際臨H應用上勝過美沙酮。亦應注意的是,丁丙諾啡有可能經由注射被濫用,因而導致正如一些海外國家曾經出現的嚴重併發症和死亡。
5.3.7 同樣來說,並無令人信服的證據顯示左旋美沙酮較美沙酮優勝。從有關左旋美沙酮的研究可知,它的優點是藥力較長,容許隔天服用,但其缺點足以抵銷其優點。它的問題在於求診者會半途終止,而且副作用是當病人把該藥與其他藥物合併服用而引致劑量過重時,可能因此致死。由於不少接受代用治療的鴉片類藥物倚賴者同時也有濫用鴉片,我們不應低估這種潛在的危險性。
5.4 中藥
5.4.1 在中國,共有五種中藥被內地的國家藥物管理局發給"特許製造新藥"的權利。"福康片"是該五種藥物之一。
5.4.2 "福康片"
5.4.2.1 "福康片"是由傳統中草藥和西藏草藥合製而成的戒毒藥物。它在一九八六年首次由甘肅國立科技學院研究而成。經過10年研究後,該藥在一九九五年七月獲中國藥物管理局頒發的"國家認可新藥物證書"。一九九八年一月,它獲得壎苀△o給"特許製造新藥"的權利。
5.4.2.2 根據福康片唯一代理天大實業(中國)有限公司指出,求診者服食這種藥物六天後可完全戒除毒癮。他們須每天服藥三次,每次四粒。以整個療程計,求診者共需服食72粒。
5.4.2.3 關於防止再染毒癮的問題,有關方面曾經對100名藥物倚賴者進行研究。這些倚賴者當中,36名在戒毒六個月後重新染上毒癮,不過要注意的是重染毒癮可能是基於許多因素,包括醫療因素、社會和經濟因素。
5.4.2.5 對於"福康片"在戒毒功效上是否大大優勝於其他中藥,在現階段要下定論是不切實際的。工作小組認為,在療康服務引入正式臨H試驗或使用中藥,應配合《中醫藥條例》(第549章)的全面生效日期。該條例提供一個法定架構,規定中醫師必須領牌,並監管中藥的使用。《中醫藥條例草案》在一九九九年二月交由立法會討論,並在該年七月通過成為法例。預料中藥的規管可由二零零一年起分期實施。工作小組認為,該條例一旦全面實施,便會提供所需架構,以便開始進行中藥在戒毒和防止重染毒癖方面的全面臨H試驗。
5.5 納曲酮
5.5.1 藥性
5.5.1.1 納曲酮是一種鴉片類頡頏劑,可防止嗎啡和海洛英帶來的自覺和生理上的反應。它的藥力持久,口服時可充分吸收。納曲酮的用途只在於在短時間內逆轉鴉片的藥力,例如緊急治療過量吸食鴉片及毒癮發作的徵狀。如果藥物倚賴者是根據一個有系統的康復計劃服用納曲酮,這種藥物似乎頗為見效,特別是有積極戒毒動機的受助人,如接受感化的囚犯、有工作的人、與沒有染上毒癮的配偶或家人關係穩定,以及身為醫護專業人員的藥物倚賴者。
5.5.1.2 藥理學上的特性
5.5.1.2.1 納曲酮會在肝臟徹底新陳代謝。它的半衰期為四小時。不過,納曲酮的活躍有機物6
5.5.1.2.2 雖然每天服食納曲酮可提供最穩妥的保護對抗鴉片藥力,但也可相隔較長時間才服食,例如是一星期兩至三次,便可足夠防止再染毒癮。
5.5.1.2.3 在對抗鴉片毒癮時,服食納曲酮似乎不會產生耐受性。受助人不會對納曲酮造成倚賴,同時也可隨時突然停服,無須顧慮出現斷癮徵狀。
5.5.1.2.4 在開始服食納曲酮前,鴉片類藥物倚賴者應有七至十天停止吸食鴉片。同時,建議先對受助人進行納曲酮測試。
5.5.1.2.5 如服食一般治療用途的劑量,不良作用通常短暫而溫和。有些不良作用可能與鴉片類藥物的斷癮徵狀有關。服用者可能會難以入睡、失去活力、焦慮、煩燥不安、腹痛、噁心、嘔吐、失去胃口、關節和肌肉疼痛、頭痛等。
5.5.1.2.6 須向求診者輔導和提出警告,如果服食大劑量的鴉片類藥物,以抵銷納曲酮的抗鴉片藥力,可能導致中鴉片毒而死亡。
5.5.1.3 納曲酮的功效
5.5.1.3.1 納曲酮可讓剛戒毒的藥物倚賴者照常生活,並確知自己不會受到追求興奮感覺的誘惑。在他們這段不再倚賴鴉片類藥物的時間,有關方面可給予康復治療和輔導,以處理他們潛在或已暴露的心理與社會問題。
5.5.1.3.2 對於不少鴉片類藥物倚賴者來說,他們經過戒毒後,會出現一些不明顯的鴉片類藥物斷癮徵狀,稱為"持久斷癮徵狀"。這種徵狀可能維持六個月或以上,使戒毒者的自主神經系統不穩定。焦慮和睡眠障礙等徵狀頗常見。對以往濫用藥物時產生的環境暗示造成的條件反射反應,可能導致戒毒者重染毒癖。服食納曲酮作為代用品,可提供一個理想情況以消減上述條件反射反應,並讓持久斷癮徵狀減退。
5.5.2 納曲酮在香港和其他國家的使用情況
5.5.2.1 青山醫院使用納曲酮的經驗
5.5.2.1.1 青山醫院自一九九六年五月以來開始使用納曲酮。該藥物最初只用於為鴉片類藥物(海洛英及/或美沙酮)倚賴者提供的住院服務中一項"可樂定和納曲酮快速戒毒計劃"。由於納曲酮對防止積極戒毒者重染毒癮甚為有效,院方於是把它用於戒毒完成後的代用計劃。
5.5.2.1.2 據青山醫院指出,不論什麼情況,最重要的是確定戒毒者對鴉片類藥物的倚賴已全部消除,也就是距離上次服食鴉片劑量的七至十天後,才可開始以納曲酮作治療之用。除非有關病人已接受可樂定和納曲酮快速戒毒計劃的戒毒治療,否則院方需為戒毒者進行納曲酮測試。
5.5.2.1.3 在青山醫院,並非所有已完成戒毒的病人都獲建議接受納曲酮代用治療。院方只選擇那些願意積極戒毒的病人,而且在他們生活中須有一些重要親友,如本身並非藥物倚賴者的配偶或父母,負責看管病人吞服納曲酮及定期向治療師報告進展。他們必須認識到,看管病人吞服納曲酮是很重要的,不應單靠病人的意志力。雖然院方勸諭病人應持續接受治療至少三個月,但會告訴他們可隨時停服納曲酮,因為這種治療純屬自願性質。治療是否有進展,取決於病人是否定期接受有輔導服務的跟進治療,及由尿液測試確定是否再無濫用藥物。病人偶然一次濫用藥物不會被視為治療失敗,而是視作一種需在治療時加以診斷的徵狀。
5.5.2.1.4 工作小組曾對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至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接受納曲酮代用治療的病人個案成效,作出簡單檢討。有關納曲酮代用治療的試驗共24個,而實際個案則只有22宗(當中有兩宗是再次接受試驗)。試驗成效的檢討在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一日至十一月十五日期間進行;工作人員透過電話訪問了有關病人。檢討涵蓋三方面成效:藥物濫用、健康情況及社會行為(包括犯罪活動、與家人關係和就業情況)。
5.5.2.1.5 工作小組認為該次試驗涉及的個案人數太少,因此不能從有關研究中得出有意義的結論。在同類型的研究中,最常引用的兩項成效數據是六個月後繼續接受治療的比率和斷癮率。雖然所有參與納曲酮代用計劃的病人都堅稱希望不再濫用藥物,但他們可能根本沒有認真對所涉及的後果作出承擔。他們一旦發覺這種藥物使他們無法從海洛英得到興奮效果後,往往便改變主意。這項成效研究顯示病人繼續服用納曲酮的時間長短不一。
5.5.2.1.6 作出成效評估時,所有24個納曲酮代用治療試驗全部均已完成。工作小組發覺,在該24宗試驗個案中,只有8名病人的代用期是30天或以上(33%),而這8個人中,只有4人完成90天代用期(17%)。10名病人在10天或少於10天內中止試驗(42%)。如果90天被認為是目標的代用期,則病人繼續接受治療的成功率僅為17%。中途退出率是83%,比美國濫用毒品研究所資助的納曲酮研究的退出率65%為高。
5.5.2.1.7 4名成功採用納曲酮代用治療達90天及以上的病人中,3名根據現時的成效評估屬於已經斷癮。成功斷癮率是75%,比該組41%的整體斷癮率為高。這情況似乎證實,願意繼續接受納曲酮代用治療三個月或以上的人,一般都有理想的表現。
5.5.2.1.8 青山醫院認為41%的整體斷癮率令人鼓舞,雖然院方很難知道成功率受病人強烈動機(他們留下來繼續接受治療便可證明)影響的程度有多少,或者由代用治療後至作出成效評估期間有什麼其他介入因素,例如由一躁鷏萓茖過訓練的職員提供服務、社會和病人家屬的支持、穩定的職業等。
5.5.2.2 新加坡的經驗
5.5.2.2.1 工作小組獲悉新加坡監獄署曾於一九九三年八月進行納曲酮試驗計劃。由一九九五年六月,納曲酮已納入主流的社會康復計劃之內。
5.5.2.2.2 在運作上,已戒毒的藥物倚賴者是以門診方式接受納曲酮治療。他們一年內每星期返回指定的中心三次取藥。如有需要,中心會應他們的要求立即提供醫生診治和輔導服務。
5.5.2.2.3 納曲酮治療現時也在私家診所和新加坡政府分科診療所提供。這增加了藥物倚賴者前往求診的渠道。
5.5.2.2.4 一九九五年六月,納曲酮被納入中途宿舍計劃和住院計劃中的社區康復治療(社康治療)之內。獲揀選接受社康治療的院友在參加中途宿舍計劃或住院計劃時,可有多一項選擇,就是會否接受納曲酮治療。
5.5.3 甄選病人接受納曲酮治療的準則
5.5.3.1 有鑑於青山醫院的經驗,工作小組認為如果納曲酮在香港正式廣泛應用,只有態度積極和有家人支持的戒毒者適合接受納曲酮治療,以防止他們重染毒癮。由於納曲酮在新加坡已經過充分測試而在本港也有經過小規模試驗,因此應考慮在本港正式進行有關這種藥物的較大規模臨H試驗。此外,當局也應考慮在香港採用下列準則以揀選受助人進行納曲酮治療的試驗:
5.5.3.2 絕對準則
5.5.3.2.1 這套準則是絕對的,而且應嚴格應用於揀選適當的受助人;若在接受納曲酮治療時可能會有危險的鴉片類藥物倚賴者(不論是健康上或精神上)不應予以考慮。
5.5.3.2.2 院方在全面告知病人有關的治療程序和影響後,應得到病人充分同意接受治療。除使用納曲酮外,病人也應同意參加一項有系統的心理社會計劃,藉以從毒癮中康復和復元。這項計劃包括定期到診所覆診、定期接受輔導和隨機進行尿液分析。這項治療應至少持續進行三個月,但最好是六個月或以上。
5.5.3.2.3 病人應戒毒(即完全戒除鴉片類藥物)七至十天(戒海洛英需至少七天,而戒美沙酮需至少十天)。在給予第一劑納曲酮前,應為病人進行納曲酮測試,以檢查身體是否還對藥物有殘餘的倚賴。
5.5.3.2.4 服食納曲酮前,病人應作全身健康/精神檢查。下列病人不應予以考慮:
5.5.3.3 相對準則
這類受助人涉及刑事司法體系,如
(c) 因干犯與藥物有關罪行而被定罪而以前是鴉片類藥物倚賴者的受感化者。
5.5.3.3.3 由病人的親人(例如並非藥物倚賴者的配偶或父母)作出監管是必需的。這類監管應包括看管病人吞服納曲酮及定期向治療師作出報告。
5.6 總結
5.6.2 關於在美沙酮計劃中使用中藥的問題,工作小組認為有需要審慎研究。小組又認為應在《中醫藥條例》全面實施後才考慮臨H試驗以中藥協助美沙酮求診者戒毒。同時,當局應透過與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其他渠道,繼續留意中藥在戒毒治療方面的發展和應用。
5.6.3 工作小組留意到,由於美沙酮計劃是門診性質,實際上不易提供善後輔導服務。為協助防止美沙酮求診者再染毒癮,使用納曲酮作為藥物治療可防復吸,及補足善後服務的不足。根據本港醫院和海外國家使用納曲酮的經驗,工作小組建議應進行有關使用納曲酮的研究,並由醫院管理局轄下的物質誤用診所和有關的療康機構一同參與,以便充分評估納曲酮對防止已戒毒的美沙酮計劃求診者再染毒癮的效用。當局應在禁毒常務委員會或有關的小組委員會轄下成立一個監察小組,以監察有關研究。監察小組的成員應包括醫院管理局、壎芵p、禁毒處和參與的療康機構的代表。若資源許可及在制定經過充分測試的甄選準則和治療程序後,可考慮大量使用納曲酮。
第 六 章
海外國家使用美沙酮戒毒的情況
6.1.1 工作小組在是次檢討中研究了海外國家應用/使用美沙酮的經驗。現把主要觀察載錄如下。
6.2 澳洲
6.2.1 美沙酮代用治療法最初在一九六九年引進澳洲,以治療藥物濫用者對海洛英的倚賴。在一九八零年代初期,因濫用海洛英而導致疾病、罪案和死亡率明顯增加的情況,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在八十年代後期,愛滋病毒和愛滋病在針筒注射濫用藥物的人之間蔓延的情況也備受關注,而證據顯示美沙酮治療可擔當有用角色,盡量減少危害及愛滋病毒和愛滋病在非法濫用類鴉片人士之間蔓延。一九八五年,澳洲推行全國對抗藥物濫用運動,並通過採用美沙酮作為代用治療。這是一項在全國推行的運動,旨在減少藥物(不論合法或違禁藥物)對澳洲社會的危害,並由藥物策略部長級議會監察進展。議會成員包括英聯邦、國家和各州負責壎糽M執法的部長。有關美沙酮治療的全國守則最初在一九八五年澳洲壎苀○〞禶|議中獲得通過。該會議同時也通過以盡量減低毒品危害為全國藥物政策的主要目標。一九九三年,英聯邦、國家和各州政府同意,有關守則應以國家政策的形式頒布。全國美沙酮政策反映了澳洲全國的共識,就是美沙酮治療在減少藥物危害時擔當重要的策略性角色。這項政策概括美沙酮治療的目標,並確定了用以提供有效治療服務的主要程序和策略。在一九八零年代初期,約有3 000名受助人使用美沙酮作為治療,而到了一九九五年,人數穩定增加至約1.7萬人。
6.2.2 目前,美沙酮治療服務的經費是由澳洲的國家政府和州政府、英聯邦政府和受助人協助提供,但國家/州政府則直接負責服務的提供。美沙酮計劃不論在公立和私營壎芴鷚c、專科和普通科診所、監獄和社區藥房均包括在公立或私營計劃內一併提供。為了照顧不同受助人的需要,美沙酮計劃採用有彈性的治療方法。
6.3 加拿大
6.3.1 過去25年來,美沙酮代用治療被廣泛應用於有嚴重毒癮者的康復治療。加拿大的美沙酮求診者中,約85%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接受治療,而當中絕大部分是在大溫哥華市由醫生提供護理。接受治療的人數約1 500名。美沙酮是用以治療一些積習難返,經其他治療方法失敗並且正繼續以靜脈注射毒品的海洛英倚賴者。這些人並沒有參加現有的戒毒治療計劃,他們都是接受傳統的戒毒方法失敗,而嘗試以美沙酮作為治療。
6.3.2 雖然美沙酮代用治療已成為這群毒癮嚴重的病人有效減少毒品危害的主流方法之一,但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提供的服務屬於"小規模治療服務",而且不會提供固定的輔導服務。較全面和較有系統的計劃仍尚待擬訂。
6.4 法國
6.4.1 法國的藥物濫用者人數估計約在15萬至30萬之間。約有3萬人現正接受某種形式如嗎啡類的代用治療。與英、美、澳洲不同的是,法國長期以來對美沙酮頗為抗拒。一九九五年,一項採用美沙酮處方的內部實驗計劃(獲准參加的病人有50名)實行了20年後,法國終於通過一套法制,授權批准向藥物濫用者提供美沙酮。一九九七年,約5 000人由特設的中心或普通科醫生提供美沙酮治療。政府對這項計劃嚴加管制,最初的治療須在一所專科中心內進行,在較後階段便會轉介往普通科醫生和藥劑師,並容許病人簽a所服劑量回家服食。由於愛滋病的蔓延及越來越多藥物濫用者不能接受醫療及社會資助,導致這方面出現了一些新發展:除代用治療計劃外,還有針筒交換計劃、提供小量服務的接待中心和夜間危急收容所,換言之,政府採取的是減少危害的政策。
6.4.2 由於有關美沙酮治療的數據十分有限,法國在代用治療方面的重大改變究竟在減少風險和危害方面造成多大影響,現時仍未能下定論。
6.5 新加坡
6.5.1 新加坡的禁毒政策採取的宗旨是"對毒品絕不容忍"。在新加坡,濫用藥物行為本身已構成罪行。由於藥物濫用是不合法行為,藥物倚賴者均被視為罪犯,一旦被捕便須接受強迫戒毒。這與香港的制度有重大分別。在香港,濫用藥物並不違法,而療康服務也主要是自願參與。新加坡並無美沙酮治療計劃之設,因此工作小組未能加以參考。
6.6.1 瑞士約有7百萬人口,估計當中有3萬人染有海洛英及/或可卡因毒癮。瑞士政府採取四管齊下的策略,防止藥物誤用對個人和社會造成損害。這些策略包括打擊(對販運和管有違禁藥物等行為採取刑事檢控)、預防、治療和減少危害。
6.6.2 在治療方面,瑞士的藥物治療制度與大部分其他國家的治療制度不同的是有充足資源,不論住院和社區戒毒治療及口服美沙酮治療都有相當高的水平。據估計,登記參加美沙酮代用治療計劃的人約1.3萬名。瑞士政府也十分重視科學研究和對一切打擊毒品問題的措施作出有系統評估。在一九九五至九八年間分三期進行的"向吸毒者給予麻醉品醫療處方的瑞士科學研究"便是一例。研究及開處的麻醉品包括靜脈注射海洛英、嗎啡和美沙酮,有關的試驗結果會與開處口服美沙酮的經驗作出比較。世界壎芠梒揪娃飺搘峟p劃應邀為該國進行的試驗作出獨立的國外評估。
6.6.3 瑞士進行的研究無法確知接受治療者在健康或社會行為上的改善,是否與他們本人的海洛英處方有因果關係,抑或是整體治療計劃帶來的影響。因此,從嚴格的方法學觀點來說,對於海洛英處方是否導致接受治療者的健康或社會行為有所改善的問題,不能取得有根據的研究結果。
6.6.4 國外評估支持有關研究的結論,包括:(a)提供靜脈注射海洛英的治療計劃在醫學上是可行的,但必須在嚴格控制的情況下,處方的藥物是即場注射,而且以安全的方式、經過臨H試驗和獲得社會認同,才可進行;(b)參加者的報告顯示他們的健康和社會行為有所改善,而犯罪行為和使用違禁海洛英的次數也減少。
6.6.5 該評估小組認為有必要對某種藥力短暫的類鴉片藥物勝過其他藥物的具體優勝之處繼續抱存疑的態度,而且也有需要作出進一步研究,以便客觀地確定這些不同的類鴉片藥物在功效上的分別。
6.7 荷蘭
6.7.1 荷蘭的藥物政策的主要目標,是要盡量減低個別藥物濫用者因濫藥而對環境和整體社會造成的危險。荷蘭對"硬性"藥物的政策是以減低危害為原則,目的是盡量減少對個人健康的危害,而不是單單要求戒斷毒癮。除了減少危害外,其他兩個目標是減少供應和需求。前一項政策旨在透過打擊主要是由國際集團操控的販毒罪行,從而減少毒品供應,而後者則是透過推行預防活動,提醒一些抱嘗試心態和有可能濫藥的人切勿濫用藥物。
6.7.2 荷蘭的戒毒治療制度包括一系列周詳而各有特色的專門服務,包括醫院和診所的服務。住院設施提供的治療主要是使病人戒絕毒癮,例如採用危機干預和戒毒治療,以及協助病人克服毒癮的跟進治療。荷蘭設有一個名為"酒精及藥物治療診所"的全國診所網絡,以門診方式為吸毒者提供護理。有關服務包括美沙酮代用治療、輔導、小組治療和心理治療。此外,不少機構也提供小量以社會服務為主的護理,如街頭服務和為染有毒癖的妓女提供的日間收容所。地區性方面,許多住院和門診機構也緊密合作,共同制定計劃處理目標組別的具體問題。
6.7.3 在荷蘭,向吸毒者提供協助的一個主要特色,是免費供應美沙酮。接受美沙酮治療的藥物濫用者人數估計約為1.4萬(全部海洛英吸毒者估計約為2.5萬人)。當中,超過四分之三人正接受代用治療。他們大部分是在酒精及藥物治療診所中接受治療。求診者也可在坒d所、監獄或警局取得美沙酮。在有些城市,醫生會向吸毒者提供美沙酮藥方,特別是年紀較大而健康良好的吸毒者。
6.8 美國
6.8.1 在一九一四年之前,美國的私家醫生在診症時給鴉片類藥物倚賴者開處麻醉品作治療之用是頗為常見的。不過,負責執法的官員認為這個做法並不妥善,因此往往會對這些醫生提出公訴或起訴。有些地區政府開始設立正式的嗎啡診所為鴉片類藥物倚賴者戒毒,但最後基於同一原因而要關閉。在其後的50年,吸毒問題基本上是由刑事司法體系和兩所聯邦公眾壎苂撠|處理。在這種處理方法下,吸毒者再染毒癖的百分率接近100%。在一九六零年代,濫用鴉片類藥物的情況十分盛行,而罪案、因服食過量鴉片類藥物而引致死亡,以及過荍l毒生活方式的年輕人數目均大增。這種情況促使政府尋求一些更有效更創新的戒毒方法,因而導致戒毒團體的興起及使用美沙酮為鴉片類藥物倚賴者進行代用治療。一九六四年,紐約市開始使用美沙酮作代用治療,並取得理想成績。美沙酮代用治療計劃因此擴展為治療海洛英毒癮的重點公眾健康措施。在美國,美沙酮代用治療一般是由診所提供。這些診所開處口服的美沙酮劑量,病人須在監督下服用。隨虓R滋病的蔓延,當局已確認美沙酮代用治療可減少愛滋病在高危人士中傳播的機會。
6.8.2 根據估計,美國約有80萬鴉片類藥物倚賴者,當中約12.5萬人現正接受美沙酮代用治療。不過,聯邦和國家規例頗為嚴格,限制了提供治療的機構數目和求診者數目。這些規例有部分是基於當局過分擔心美沙酮會轉入非法渠道及供應美沙酮時缺乏其他配套的社會服務。目前,物質濫用及心理壎耵A務局轄下的物質濫用治療中心負責提供美沙酮治療計劃。該中心與健康護理資助局共同透過撥予州政府的整體撥款及州和聯邦政府合辦的貧苦人士醫療計劃,為美沙酮計劃提供經費。雖然壎秅峇H類服務部並非直接營辦這些計劃,但透過食品及藥物管理局作出規管。有關的治療規格和規例非常嚴格。在有些州,美沙酮甚至完全被禁。因此,美沙酮治療可說是各種治療模式中受到最多規管的一種。在另外有些情況下,缺乏經費限制了參加美沙酮計劃的人數。例如在紐約市,申請參加者須列入輪候名單。
6.8.3 不過,據悉物質濫用及心理壎耵A務局已透過物質濫用治療中心和壎秅峇H類服務部,確認美沙酮代用治療是現時向類鴉片藥物倚賴者提供的必需和最有效的方法,因此現正制定策略改善服務,特別是以規管性的改革為目標。自一九九零年代起,多個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已為此而成立。在一九九七年十一月,美國國家壎肮膍s所轄下一個專家委員會發表報告,名為?發展共識宣言?,要求聯邦政府放寬對美沙酮的限制,並主張讓更多鴉片類藥物倚賴者接受治療,以及為負責診斷和治療吸毒者的護理專業人員加強培訓。同時,監督聯邦政府打擊非法販毒和濫用藥物行動的全國藥物管制政策白宮辦公室,通過美國國家壎肮膍s所專家委員會的要求,消除為海洛英濫用者提供美沙酮治療的不必要障礙,並重申美沙酮治療是國家戒毒治療策略的重要一環。
6.8.4 目前,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和物質濫用及心理壎耵A務局正建議修改有關的美沙酮規例。預料這些修訂一旦獲通過為最終政策時,將可讓更多海洛英和其他類鴉片藥物倚賴者接受質素良好的治療。這項政策的目的,是讓聯邦政府的監督工作更為有效,容許醫療和臨H治療有更大彈性,並減少服務質素良莠不齊的情況。
6.9.1 美沙酮是英國最常用作戒毒治療的藥物,在向藥物誤用者開處類鴉片藥物的處方中佔90%以上。傳統上,美沙酮代用治療由專科藥物診所提供,但近來已有不少是由普通科醫生處方。此外,"三層架構" 模式的服務也與日俱增。第一層架構是由專科藥物診所為最難處理的吸毒者提供戒毒服務,並最可能即時作出監督。第二層的社區藥物服務處,為較易處理的受助人提供服務,而開處的美沙酮劑量無須在現場配製但仍需受到監管,例如是在社區藥房。第三層便是普通科醫生,他們最可能為情況穩定的病人提供治療,這些病人適合開處的劑量無須在現場配製,而病人也無須受到監督。
6.9.2 一九九四年,藥物誤用者服務檢討專責小組研究了一些干預治療和有關功效的證明,其中包括美沙酮代用治療。一九九六年,專責小組的結論指出:"國際上的證據顯示,包含心理及社會干預治療的美沙酮門診代用治療計劃可讓受助人情況保持穩定,並有效減少藥物誤用,改善健康和減少犯罪活動。因此,這些計劃是藥物誤用服務的重要部分。"
6.9.3 於此同時,當局也在"全國戒毒治療成果研究"中,探討不同治療模式的功效。這是英國有史以來對一組藥物誤用者的治療成果進行最大型的縱觀研究。這項研究在一九九五年開始收納求診者為研究對象。研究進行兩年後發表的報告,顯示不論是在社區內接受美沙酮代用治療或是在住院康復單位接受治療的人,他們在健康和社會行為上都有重大改善。研究認為,戒毒治療極具成本效益,可使刑事司法體系節省不少開支。
6.9.5 研究結果證實,受助人參加美沙酮治療計劃六個月後,能有效減少誤用鴉片類藥物行為及多種犯罪行為。研究也證實這類計劃能大大減少用於藥物方面的開支、注射毒品及高危行為(如藥物倚賴者之間共用針筒和針咀等)。研究結果顯示,雖然藥物濫用者誤用的其他各種違禁藥物並無改變,他們濫用其他藥物的情況並無增加,而受助人也沒有以這些藥物取代海洛英。受助人在治療期間的合法收入顯著增加,也反映他們已找到工作。研究結果並顯示,受助人的犯罪活動如夜盜、偷竊和毒品交易等雖然一向並不嚴重,但犯罪率已大大減少。至於其他犯罪行為如從事性工作和搶劫等也有所改變。研究總結指出,美沙酮治療對一向經常犯案的人最為見效,而求診者繼續參與治療計劃是減少濫用鴉片類違禁藥物和犯罪活動的極重要因素。
6.10 新西蘭
6.10.1 新西籣的健康護理服務主要由政府資助。新西蘭政府透過健康資金管理局充任顧客代理人,並代顧客資助健康護理(包括基層護理和專科服務)及殘疾人士服務。政府規定,健康資金管理局必須諮詢公眾人士,在資源許可範圍內應提供哪些健康護理和殘疾人士服務,以確保當局的決定可反映社會人士的價值觀。為類鴉片藥物(包括美沙酮和其他類鴉片藥物)倚賴者提供的戒毒治療,一向被視為專科服務;根據《1975年誤用藥物法》的規定,醫生必須獲得特別批准,才可開處受管制藥物處方以治療藥物倚賴者。雖然這類計劃不只一種,但主要會由酒精及藥物診所或服務機構提供,通常是根據一套全國性的治療守則及由政府資助。
6.10.2 近年來,美沙酮戒毒治療服務的增長並不足以應付與日俱增的需求。一九九六年,壎苀㊣阭Q有關情況,並通過在基層(即由醫生提供)增加美沙酮服務20%至50%。
6.11 世界壎芠梒揪瘋[點
6.11.1 採用類鴉片代用治療以控制對海洛英和其他形式的類鴉片藥物的倚賴,一向是具爭議性的戒毒方法,並受到廣泛評估。根據第三十屆藥物倚賴治療專家委員會的報告(世界壎芠梒插A一九九八年),治療類鴉片藥物倚賴者的主要目的與其他物質倚賴的治療方式目的相同,亦即:
(a) 減低對精神科藥物的倚賴;
(b) 減少與使用精神科藥物有關或由此導致的疾病及死亡;
(c) 確保用者的健康、心理和社會行為的能力盡量提高,能夠獲得有關服務和機會,並能完全重返社會;以及
(d) 減低對社會造成的開支和傷害。
6.11.2 此外,治療的其他目的還包括減少犯罪和反社會行為,減少用者對公眾(福利)支援的倚賴,以及增加有建設性的合法活動。自一九七零年以來,美沙酮代用治療已擴大成為全球類鴉片代用治療的主要模式(世界壎芠梒插A一九九八年)。有關美沙酮的安全和功效已備有大量數據,醫學界因此已達成共識,認為這是一種為海洛英倚賴者而設的重要治療模式。多項隨機和受控制的試驗和無數對美沙酮代用治療的觀察研究,均顯示這種治療模式能夠減少濫用類鴉片違禁藥物、注射藥物及犯罪行為,並可改善健康、生理和社會行為(世界壎芠梒插A一九九八年)。
6.12 總結
6.12.1 正如上述國家的經驗顯示,雖然各國根據本身的國家藥物政策使用美沙酮,而實施的美沙酮代用計劃也有不同程度的差異,美沙酮在這些國家的重要性和發揮的功效是相同的。
第 七 章
美沙酮治療計劃在監察和預防愛滋病方面擔當的角色
7.1 背景
7.1.1 眾所週知,用注射方法濫用藥物是傳播愛滋病毒的重要途徑。包括內地和東南亞其他國家在內的一些地區,不斷報告愛滋病毒在藥物濫用者之間以驚人速度蔓延。基於多項因素,以往香港與注射藥物有關的愛滋病毒傳播率一向幸運地偏低。
7.1.2 由於與愛滋病毒有關的危險行為一直存在,特別是共用針筒注射藥物,愛滋病毒始終有機會在藥物濫用者之間迅速蔓延,而且可以變化莫測。有證據顯示,本港藥物濫用者當中感染愛滋病毒的情況有所增加,這從公布的愛滋病毒/愛滋病感染數字和透過監察驗血和非聯繫不記名檢查的尿液化驗結果可以推斷。由於愛滋病毒已在藥物濫用者中出現,這些人的危險行為使人憂慮愛滋病毒會迅速蔓延。
7.1.3 本港壎芵p推行的特別預防計劃密切監察本港愛滋病毒的傳播趨勢。為了解愛滋病毒的情況和本港藥物濫用者注射藥物的模式見,當局正就下列四個範疇加以研究:
7.2 愛滋病毒/愛滋病自願呈報制度
7.2.1 由一九八四年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期間,壎芵p共接到1 359 宗愛滋病毒感染個案的報告。當中,433宗據知已惡化為愛滋病。這十多年間,透過自願呈報制度可見,新診斷為愛滋病毒感染的數目一直穩定增加。
7.2.2 關於人口特性方面,男性仍然是主要受影響的一(佔總數83.7%),而受感染的女性也與日俱增。新呈報個案的男性與女性比例,由一九九四年的6:1下降至一九九九年的3.6:1。華人佔受感染人數差不多70%。
7.2.3 性接觸仍然是最重要的傳染途徑,佔累積總數目的82%,而異性性接觸與同性/兩性性接觸的比例約為2:1。直至目前為止,共有10宗由母親傳染給子女(母嬰傳染)的個案。
7.2.4 累積計算,共23宗(1.7%)受感染個案與注射方式濫用藥物有關。當中21人是男性,而15人是華裔人士。七人感染的愛滋病毒惡化為愛滋病,而其中三人已去世。在一九九八年之前,呈報的個案數目為一至三宗,但在一九九九年,以注射方式濫用藥物的呈報個案共六宗。
7.3 愛滋病毒血清研究
呈報數據本身的不足之處,就是對疾病未能作出全面診斷和漏報。因此,當局採用了額外的監察機制,以便對問題有更深入了解。這些機制包括在美沙酮診所和其他療康機構進行自願愛滋病毒測試和尿液化驗的非聯繫不記名檢查(以下簡稱"不記名檢查")。不記名檢查是世界壎芠梒斐ㄜ猁漱@個特別監察機制;有些原本收集作其他用途的求診者尿液樣本,在刪去個人的識別資料後,便會送往進行愛滋病毒測試。
7.3.1 自願愛滋病毒抗體測試
7.3.1.1 各美沙酮診所、懲教機構和住院戒毒康復中心均提供自願愛滋病毒抗體測試。
7.3.1.2 由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九年間,這些治療中心共進行5 423宗測試。在這段期間被發現對愛滋病毒呈陽性反應的個案有六宗,其中五宗在美沙酮診所發現。單在一九九九年,在進行的749宗測試中,有三宗呈陽性反應。有關的血清數據顯示,愛滋病毒的流行比率在一九九九年有所增加(0.4%),較往年為高。
7.3.2 藥物濫用者非聯繫不記名檢查別度("不記名檢查")
7.3.2.1 不記名檢查最初在一九九二年美沙酮診所開始採用,其後擴展到多間住院戒毒中心。
7.3.2.2 一九九八年,從美沙酮診所求診者收集的2 838宗樣本中,共發現六宗對愛滋病毒呈陽性反應,比率為0.21%。這是在本地藥物倚賴者中記錄得的最高比率。一九九九年,整體感染率是0.11%。從住院戒毒中心收集的病人尿液樣本發現的愛滋病毒感染率,也由一九九八年的0.13%上升至一九九九年的0.18%。
7.4 行為監察
由一九九零年,當局對美沙酮治療計劃的新求診者進行行為監察,而香港戒毒會石鼓洲住院康復所則由一九九一年開始該項監察。監察工作以兩項與愛滋病毒有關的風險行為作指標,即以注射方式濫用藥物的比率和共用針筒的比率。後者又再分為曾經共用針筒和目前正共用針筒兩類。醫生在診症時會與求診者面談,按照一份標準清單作出查詢。
7.4.1 美沙酮計劃的新求診者
7.4.1.1 美沙酮計劃每年有1 000至1 900名新求診者。他們的平均年齡為27歲,而大部分是男性,即佔79%至88%。截至一九九八年,20%在面談時報稱他們正主要以注射方式濫用海洛英,而其中80.2%表示他們每次都使用可棄置的針筒和針咀。在這些以注射方式濫用藥物的人士中,6%報稱他們在前一個月有注射藥物。至於共用針筒的行為,在一九九八年,約有12%曾經共用針筒,而在一九九四至九八年間,這個數字是5.1%至12.6%。曾在面談前四個星期內共用針筒的比率為1.4%至5.3%不等。
7.4.2 石鼓洲康復所的戒毒者
7.4.2.1 在一九九四至九八年間,石鼓洲康復所新收錄的戒毒者人數每年約為2 000名。他們的平均年齡較高(36至40歲),全部都是男性。在一九九八年,入院人士中約75%是以注射方式濫用藥物。少於8%報稱曾經與人共用針筒,而在面談前四星期內與人共用針筒的比率,由一九九四年的3.4%減少至一九九八年的1.4%。
7.4.3 向藥物濫用資料中央檔案室(以下簡稱"檔案室")呈報的個案
7.4.3.1 由一九八九至一九九八年間,每年向檔案室呈報的藥物倚賴者人數由12 500名至17 000名不等,而新個案則為1 000至3 000宗。新呈報的藥物倚賴者中,約20%曾在過去四星期內以注射方式濫用海洛英;這個數字在過去九年來保持相當穩定。以前呈報的人士中,在過去四星期內曾注射海洛英的人數,在一九九七和九八年似乎輕微下跌。
7.5 美沙酮服用者調查
7.5.1 由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零年二月,21間美沙酮診所的求診者被隨機抽樣接受調查。調查的目的是研究愛滋病毒的感染率和與愛滋病毒有關的風險行為,並探討美沙酮計劃在預防愛滋病毒方面擔當的角色。當值的醫生與求診者面談和作出輔導,並在求診者同意下為他們進行愛滋病毒抗體測試。在這個為期八週的剖面研究中,共937名求診者獲邀請參加調查,而成功接受調查的人數則有690名(73.6%)。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對美沙酮計劃能否有助預防愛滋病毒表示肯定,包括增加了這方面的知識、減少藥物注射和共用針筒。收集的380個血液樣本作出測試後,並無發現愛滋病毒抗體呈陽性反應。
7.5.3 從藥物注射和共用針筒的行為數據清楚可見,本港藥物濫用者有很大機會感染愛滋病毒。從美沙酮診所、石鼓洲康復所和檔案室的資料可見,藥物濫用行為在傳播愛滋病毒方面的風險始終存在。愛滋病毒日後在藥物濫用者中爆發的危險不容低估。
7.5.4 調查顯示,美沙酮診所經獲證實為非常有用的渠道,可用以進行公眾壎芮妏謘A察看本港藥物濫用者感染愛滋病毒的情況。除了從不記名檢查和自願測試中取得血清感染率的數據外,美沙酮計劃也有助當局定期不斷收集危險行為的數據,以供監察之用。監察工作是有效的愛滋病預防計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7.5.5 調查又顯示,藥物濫用者在前往美沙酮診所求診後,增加了對愛滋病毒/愛滋病的認識,而危險行為也告減少。這些結果與海外有關美沙酮治療計劃的研究結果不謀而合。該等研究發現,美沙酮計劃有助藥物濫用者以至社會各階層減少感染愛滋病毒。工作小組認為,本港藥物濫用者感染愛滋病毒的比率素來偏低,是有賴全港性的美沙酮計劃早在一九七零年代已經推行及美沙酮診所網絡遍布全港,求診者人數眾多所致。
7.6 總結
7.6.1 工作小組確認,美沙酮計劃的目的並非要把感染愛滋病毒的求診者拒諸門外,而是一項監察和預防愛滋病毒的重要工具。鑑於藥物倚賴者感染愛滋病毒/愛滋病的趨勢日增,工作小組認為應更茩姚R脈注射毒品與預防愛滋病毒/愛滋病的關係,並制定共通策略,對付共用針筒和愛滋病毒蔓延的問題。
7.6.2 除繼續致力加強禁毒常務委員會和愛滋病顧問局之間的溝通外,工作小組認為美沙酮計劃應透過鼓勵更多人士自願接受驗血和加強健康教育及預防計劃,使它在監察和預防愛滋病毒方面重要而有效的角色,得以繼續和加強。在這方面,當局應特別留意以下範疇:
第 八 章
美沙酮治療計劃在達致其宣稱目標方面的成效
8.1 引言
現根據前面各章所述的觀察及研究結果,分析美沙酮計劃在達致第二章所載的六項宣稱目標方面的成效。
8.2 目標(i): 提供一種容易得到、合法、醫療上安全而有效的藥物,作為求診者繼續使用鴉片類違禁藥物以外的一種選擇
8.2.1 美沙酮計劃的主要重點在於提供門診代用治療。這項治療方法已為世界公認是類鴉片毒癮的有效代用治療。現行計劃的一個明確優點就是其門戶開放的政策;它不會對有意參加的人設下障礙,手續簡便而又完全無須輪候。美沙酮計劃共有21間診所分布港九新界,它有一套行之已久兼切實可行的參加準則和指引,且由醫生和受過訓練的醫療輔助隊人員作出指導,因此的確提供了一個容易參加而又合法的途徑,及賦予求診者在繼續使用鴉片類違禁藥物以外的另一種選擇。根據為這次檢討而進行的調查結果,求診者一般對美沙酮診所服務感滿意的比率相當高(約80%,見第3.5.1.3.1段)。調查又證實,大部分美沙酮求診者均滿意美沙酮診所的運作,特別是自由度、設施、員工服務態度和輪候時間。
8.2.3 雖然如此,工作小組認為要取代持續濫用鴉片類違禁藥物的情況,最理想的做法當然是完全戒斷毒癮。由於科技日益進步,政府最明智的做法是繼續留意是否有新藥物出現或現有藥物的改良,以及假以時日這些其他藥物能否在代用治療方面比美沙酮優勝。
8.3 目標(ii): 協助求診者過正常和自食其力的生活
8.3.1 "代用"的意義是確保參加計劃的求診者服用足夠劑量的美沙酮以防止類鴉片藥物的斷癮徵狀,讓他們可以照常從事日常活動。現有的美沙酮門診服務讓求診者得以與家人同住,照常工作或上學,並繼續從事日常活動。美沙酮的功效可維持24至36小時,因此求診者每天到診所一次已經足夠。這些特點容許參與美沙酮計劃的求診者有最大的自由度。正因如此,美沙酮計劃成為深受他們歡迎的治療方法。美沙酮計劃一向以來登記率甚高,部分反映出這計劃受歡迎的程度 : 截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登記人數達9 500名,佔全港所有戒毒治療計劃總參加人數的65%。
此外,有關調查也問及美沙酮求診者的精神和社會行為,以研究他們在參加計劃期間/之後生活是否更加 "正常"。大部分求診者(74.0%)報稱他們接受美沙酮治療後精神有所改善(3.5.2.1.1)。參加美沙酮計劃後,約35.5%求診者也報稱他們與並非藥物倚賴者的朋友有更多接觸,因此與非藥物倚賴者的社交圈子建立/重建社交網絡(3.5.2.3.1)。
8.3.3 以上所述並不表示協助求診者過正常和自食其力生活的支援服務,再無改善餘地。正如本報告第二章提及,目前有關求診者的評估制度可以更有系統、更深入和更全面,從而取得更多數據以提供更適切的個人轉介或支援服務,例如適當的就業服務等。
8.4 目標(iii): 協助減少因使用鴉片類違禁藥物而引致的罪案和反社會行為
8.4.1 雖然社會上的罪案普遍程度和犯罪率受到多項因素影響,超過50%接受調查的美沙酮求診者表示,他們參加美沙酮計劃後從事較少違法行為如盜竊和劫案等(3.5.2.7.1)。此外,我們可發現美沙酮計劃的平均每日求診率和若干與罪案有關的現象有關連。舉例來說,每當海洛英的零售價上升,或者呈報的輕微毒品罪行數字減少時,會有更多美沙酮求診者前往求診。此外,平均每日求診率和呈報的盜竊罪案率之間也成反比例(3.5.2.7.2)。
8.4.2 至於美沙酮計劃能否有助減少反社會行為,為是項檢討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美沙酮求診者和家人之間的關係有所改善。超過50%的受訪者在接受美沙酮治療後與家人的關係已經改善。這種改善在年輕的求診者中尤其顯著(3.5.2.2.1)。此外,曾經接受香港戒毒會輔導服務的求診者與從未接受該會輔導的人相比,有較高比率(55.5%)在接受美沙酮治療後與家人的關係有所改善(3.5.2.2.2)。正如第3.5.2.3.1.段所述,約35.5%求診者稱他們在接受美沙酮治療後,與並非藥物倚賴者的朋友有較多聯絡。
8.4.3 雖然如此,工作小組認為可加強美沙酮計劃的輔導和支援服務,藉此進一步提高該計劃的效用,以達到減少犯罪和反社會行為的目標。
8.5 目標(iv): 透過監察、健康教育和輔導,減少以靜脈注射方法濫用藥物及共用針筒的情況,從而預防肝炎、破傷風和愛滋病等血液傳播的疾病
8.5.1 美沙酮計劃對於保障藥物濫用者以至整個社會減少受愛滋病毒感染的功用,已在本港和海外獲得認同。鄰近國家或地區的藥物濫用者感染愛滋病毒的比率普遍甚高,相比之下,本港的比率一向以來都屬於偏低,一部分原因無疑是由於美沙酮計劃早在一九七零年代已開始推行所致。超過半數接受調查的求診者報稱,他們在受訪前的四星期內不曾濫用海洛英(3.5.2.5.1)。換言之,他們這段時間內也沒有使用針筒濫用藥物。即使是受訪前的四個星期內仍然濫用海洛英的求診者,少於5%報稱他們曾經與人共用針筒。這顯示美沙酮計劃直接減低了藥物濫用者之間感染血液傳播疾病的機會。
8.5.2 調查又顯示,教育美沙酮計劃求診者避免/減少共用針筒以預防感染血液傳播的疾病措施已經奏效。從調查結果可見,與他們初次向美沙酮計劃求診時相比,較高比率的求診者報稱他們知道透過共用針筒或使用未經消毒的針咀注射藥物可感染愛滋病(90.8%)、肝炎(43.2%)和破傷風(18.7%),而初次求診時的相應數字則為: 愛滋病79.4%、肝炎27.6%和破傷風(15.1%)(3.5.2.6.2)。不過,工作小組認為由於美沙酮計劃可廣泛接觸海洛英倚賴者,而且參加者人數眾多,加上參加者主要是極有可能使用/共用針筒的人,因此加強美沙酮計劃在監察和預防愛滋病毒及其他血液傳染疾病的功能始終十分重要(3.5.2.6.1)。有鑑於此,當局應考慮進一步利用美沙酮診所作為公眾健康教育(特別是與血液傳染疾病有關的教育)的基地。
8.6 目標(v): 設立遍布全港的診所網絡,鼓勵藥物倚賴者到診所接受治療
8.6.1 以目前美沙酮診所的數目、位置和開放時間,加上採取門戶開放政策和完全無須輪候時間,可見美沙酮計劃已達致這個目標。壎芵p會不時檢討美沙酮診所的全面運作情況,以便進一步改善為求診者提供的服務。
8.6.2 雖然如此,工作小組認為有必要透過宣傳和教育,加強市民對美沙酮計劃的認識。這會有助糾正一般市民對美沙酮這種藥物的錯誤觀念和美沙酮計劃作為一種治療模式的目標,因而促進社會人士對這項計劃的認同,同時鼓勵更多藥物倚賴者到診所接受治療。
8.7.1 一向以來,戒毒治療並非美沙酮計劃的主流。截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止,登記參加美沙酮計劃的9 500名求診者中,約1.5%正接受戒毒治療服務。在過去四年(一九九六至九九年), 以美沙酮戒毒的平均成功率約為20%。不過,在過去21年,參加美沙酮計劃轄下戒毒計劃的人數逐漸增加。這顯示以美沙酮戒毒的模式愈來愈為美沙酮求診者認同和採用。同時值得注意的是,為有關檢討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美沙酮求診者(55%)當初參加美沙酮計劃的主要目的是戒毒(3.5.1.2.1)。極大部分(88.9%)受訪的求診者報稱他們曾經考慮以美沙酮作為戒毒治療(3.5.1.6.1) 。這些調查結果顯示,藥物倚賴者的確期望美沙酮計劃幫助他們戒毒。
8.7.2 雖然如此,鑑於美沙酮計劃是以門診方式提供服務,工作小組明白到戒毒並不容易,而要繼續提供善後服務同樣困難。因此,為解決這方面不足之處,工作小組認為應研究加強向求診者提供的支援服務,以及考慮使用納曲酮協助已戒毒者不會重染毒癖。在美沙酮計劃正式採用納曲酮作為治療藥物之前,應對這種藥物的用途進行更深入研究。
8.8.1 在香港各項戒毒療康模式中,以美沙酮計劃為最多藥物倚賴者採用。它的自願門診服務、長期設立而又分布全港的診所網絡,使這計劃成為本港最方便而又最容易參與的戒毒治療計劃之一。基於以上分析,而且有鑑於毒癮是一種慢性及容易重新染上的疾病,工作小組認為現有的美沙酮計劃已達到其宣稱的目標,並能有效協助藥物倚賴者照常工作和參與社交生活,同時有助減少社會上服食過量藥物的行為、由藥物引致的死亡,以至血液傳播疾病的蔓延。這項檢討也確認美沙酮計劃應繼續包含代用和戒毒這兩方面,以便向求診者提供選擇,但該計劃的主流仍會是以"減低危害" 為目標的代用治療。同時,檢討對這項計劃採取的門戶開放政策作出肯定,並確認計劃為有需要的人提供有效的服務。
8.8.2 考慮到美沙酮計劃目前可說是大致有效的運作模式,以及它仍有增強生產力的餘地,兩者衡量之下,工作小組認為美沙酮計劃在提供服務方面應朝向較多以知識為基礎的模式。由於為個別求診者加強服務將需增撥資源,工作小組認為可透過例如是增加朋輩輔導員和成立求診者互相支援小組等,改善該計劃現有的支援服務。在這方面,當局可為美沙酮計劃下的不同部分訂立清楚明確的成績指標,並加強培訓員工。此外,由於門診戒毒服務主要的限制在於不夠徹底及監督工作和同輩支持不足。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工作小組認為應考慮使用納曲酮作為協助戒毒者不再重染毒癖的藥物。同時,應加強美沙酮計劃的公眾教育,以促進社會人士對這項計劃的認同,從而更接納參加計劃的人。
8.8.3 此外,鑑於參加美沙酮計劃的藥物倚賴者人數甚多,加強美沙酮診所與其他療康機構之間的轉介服務和協調,會有助於協助求診者。隨茬o個發展,美沙酮計劃應仍是以參與的人為本。該計劃之下的支援服務應予加強,從而在可能範圍內協助提供一個更全面的服務,並茩型高A務對象提供持續的護理。
第 九 章
建議概要
9.1 主要方向
9.1.1 美沙酮計劃應繼續貫徹推行以下各項目標:
(第15, 48, 73頁)
9.1.2 美沙酮計劃應繼續包括代用治療和戒毒兩部分。
(第15, 84頁)
9.1.3 美沙酮計劃應繼續採用門戶開放政策,及方便用者參加的原則。
(第15, 84頁)
9.2 求診者評估
9.2.1 美沙酮計劃應加強在求診者剛開始接受治療和治療期間的評估,以便朝向較多以知識為基礎的服務/運作模式。這類評估的目的,是方便日後的監察和檢討求診者進展,並評估求診者對心理、社會、教育和就業等支援服務的需要。
(第18, 31, 82, 84頁)
為剛參加計劃的求診者提供評估
9.2.2 求診者一旦參加計劃後,應盡快為他們進行更詳細和有系統的初步評估。
9.2.3 在進行這類評估時,應考慮採用一些量度方法如"毒癮嚴重指數"。所謂"毒癮嚴重指數"是指透過有系統的面談,就藥物倚賴者生活中若干經常受影響的範圍,評估求診者問題的嚴重程度。這些範圍包括醫療狀況、就業、藥物濫用、酗酒、違法活動、與家人關係和精神狀況等。
(第18頁)
9.2.4 評估完成後,診所人員應為求診者制定個別的治療計劃,包括的項目可以有以下各點:
(第18 - 19頁)
9.2.5 應讓求診者共同參與制訂其個人治療計劃。
(第19頁)
重新評估
9.2.6 應在美沙酮計劃內加入一個有系統的求診者重估機制,並加強/改善該機制的運作程序,以便對求診者的治療計劃作出更定期和更徹底的檢討。這個重估機制應被視為一種工具,方便日後有需要時安排或轉介求診者參加適合的治療模式。這會有助求診者維持在參加的計劃中取得進展的動機。
(第19頁)
9.3 支援服務
輔導服務
9.3.1 輔導服務應繼續不分年齡和背景,向所有求診者提供,而對青少年的輔導應特別加強(例如要求求診者的家人有更多參與)。
(第24, 46頁)
9.3.2 應繼續向參加代用治療和戒毒計劃的求診者提供輔導服務,並特別茩咧黎謢h種藥物的濫用,確保參加代用治療的求診者獲得足夠劑量,以及協助參加戒毒計劃的求診者完成整項計劃及防止他們重染毒癖。
(第24 - 25頁)
9.3.3 對於進行戒毒治療的求診者,除給予個別協助外,應試行採用"小組治療"。
(第25頁)
9.3.4 有關預防愛滋病毒/愛滋病和高風險行為的輔導應繼續進行及予以加強。
(第25頁)
9.3.5 應考慮採用更多小組支援/互相支持的方式,以提供特別為女性求診者設計的輔導服務,及特別注意女性特有的問題,如需照顧幼兒和婦女健康等。
(第25頁)
9.3.6 為配合?香港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三年計劃 (二零零零至零二年) ?中提出要提供更多為女性而設的計劃,應考慮設立一些特別計劃,鼓勵和協助參加美沙酮計劃代用治療和戒毒計劃的女性求診者。
(第25頁)
9.3.7 輔導的重點應作出調整,茩咧D診者的心態、對人生的基本價值觀和自我實現。
(第25頁)
9.3.8 應加強使用康復者作朋輩輔導員,以支援美沙酮求診者。
(第25, 48, 85頁)
轉介服務
9.3.9 在適當時,應透過轉介服務,為求診者提供充足和可接觸到的社區資源、職業康復、教育服務和就業服務。
(第25, 46頁)
9.3.10 香港戒毒會已建議利用該會其中三個社會服務中心為活動地點,以向美沙酮求診者提供朋輩和社會服務支援,尤其是就業輔導和求工技能的訓練。這項建議應獲適當考慮和支持。
(第25頁)
9.3.11 如果情況適合,應把那些本身積極希望完全戒絕毒癮的求診者轉介到政府或非政府機構提供的住院戒毒計劃,包括善後服務。
(第25, 46, 85頁)
9.3.12 應鼓勵診所人員選擇性地把有較複雜需要和問題的求診者轉介往專科服務。
(第25頁)
支援小組
9.3.13 應成立支援小組,對求診者及其家人提供協助。
(第25, 31, 46, 85頁)
9.3.14 這類支援小組的活動中應加入有關愛滋病毒/愛滋病的教育。
(第79頁)
9.4 美沙酮計劃作為監察和預防愛滋病毒/愛滋病的工具
9.4.1 應要求推行美沙酮計劃的工作人員(包括醫生、醫療輔助隊人員和社工)多鼓勵美沙酮求診者進行自願愛滋病毒測試。
(第79頁)
9.4.2 應積極鼓勵美沙酮求診者在初次/再次求診及重新評估時,進行愛滋病毒測試。
(第79頁)
9.4.3 應考慮加強宣傳和教育,以鼓勵美沙酮求診者進行自願愛滋病毒測試。
(第79頁)
9.5 治療環境
9.5.1 美沙酮診所的環境應作出改善,以提供改良的護理服務。如資源許可,診所內的設施應包括:
(第20, 31頁)
9.5.2 隨蚗藿狶齔翩A美沙酮診所也應用作提供額外活動的中心,例如:
(第20, 31頁)
9.5.3 為方便向診所內的求診者提供各項服務,每間美沙酮診所應委任一名人員作為聯絡員。
(第20頁)
9.5.4 這些診所的服務應逐步作出改善;當局應訂立制度以監察這方面的進展。此外,為提供改善的服務,應推行計劃改善診所的環境。
(第20頁)
9.6 運作
9.6.1 除了治療環境外,美沙酮計劃的下列運作情況應予加強:
(第21, 31頁)
(第23, 47頁)
(第31, 47頁)
(第23, 30頁)
9.7 成績/表現指標
9.7.1 應為美沙酮計劃下的代用和戒毒計劃制訂兩套不同、清晰及可量度的成績指標。不過,這兩套指標在以下各點或會有共通之處:
(第26 - 27, 85頁)
9.8 工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9.8.1 工作人員之間應舉行更多交流會,並應就如何改善服務徵詢員工意見。
(第31頁)
9.8.2 應在香港戒毒會和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協助下,舉辦一些專為社工而設的座談會,以推動他們改變對美沙酮求診者和計劃的態度,及向他們闡釋現正為美沙酮計劃籌劃/實施的轉變/新措施的宗旨,使他們協助推行。
(第47頁)
9.8.3 美沙酮計劃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再培訓應繼續進行和加強,特別應教導和增強評估技巧的訓練。
(第19, 31, 85頁)
9.8.4 應制訂一些配合需要的教材套或其他教材,以供在入職訓練和再培訓課程中使用。
(第47頁)
9.8.5 積極考慮加強招募和培訓求診者的家人及增設朋輩輔導員。
(第47頁)
9.9 公眾教育及宣傳
9.9.1 有關公眾教育及宣傳方面,應適當考慮下列各點:
(第28頁)
(第28, 47頁)
(第28頁)
(第48, 83頁)
(第27頁)
(第27頁)
(第48頁)
9.10 進一步研究
替代/輔助藥物
9.10.1 應連同醫院管理局轄下的物質誤用診所和有關的療康機構一同參與,進行更多研究,以便充分評估納曲酮對防止已戒毒的美沙酮求診者再染毒癮的效用。
(第64, 84頁)
(第61 - 63頁)
(第64頁)
9.10.4 應透過本地有關機構和閱覽海外資料文件,繼續監察丁丙諾啡和左旋-a -乙q美沙酮的成本效益,以便長遠來說擴大治療海洛英吸毒者的選擇模式。
(第56, 64頁)
9.10.5 應在?中醫藥條例?(包括其附屬法例)全面實施後,才考慮臨H試驗以中藥協助美沙酮求診者戒毒。
(第57, 63頁)
9.10.6 應透過與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其他方面聯絡,繼續留意中藥在戒毒治療方面的發展和應用。
(第64頁)
美沙酮計劃和犯罪率
9.10.7 應在適當時作更深入研究,以找出美沙酮計劃在減少罪案方面的成效。
(第82頁)
第 十 章
實施
10.1 資源
10.1.1 工作小組認為,雖然第九章所載的部分建議可由內部重新調配資源和禁毒基金的資助而實施,但另有部分建議則只能透過政府的經常開支和非經常撥款提供支援,才能推行。
10.2 跟進機構